1、子女教育扣除標準為每個子女1000元/月,夫妻雙方可各選擇扣除50%;
2、繼續教育專項附加扣除按照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標準:在80000元限額內據實扣除,醫藥費用支出扣除醫保報銷後個人負擔累計超過15000元的部分。未成年子女產生的費用可由父母壹方扣除;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標準:1000元/月,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全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是落實新修訂的個人所得稅法的配套措施之壹。2018年12月22日,國務院關於印發《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的通知》發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1) 子女教育:每個孩子可扣除1000元/月,12000元/年。
(2) 繼續教育:學歷教育減免400元/月,扣減4800元/年;繼續職業教育和繼續職業資格扣除3600元/年。
(3) 大病醫療:個人支付1.5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部分,每年可扣減金額不超過660萬元。
(4) 住房貸款利息:首期住房貸款利息可按月扣稅1000元,每年扣稅12000元。
(5) 住房租金:勞動所在城市沒有房地產,可以實行房屋租金扣除。不同城市扣除標準也是不同的,大致可以分為為800元/月、1000元/月和1200元/月。
(6) 贍養老人。
①獨生子女能夠減免2000元/月,24000元/年。
②非獨生子女可扣除每月2000/X和2000元/X/年,x代表兄弟姐妹的數量。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額
個稅專項扣除標準:
1、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孩子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每個孩子每月1000元定額扣除;
2、繼續教育。納稅人在中國境內接受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學歷教育期間按每月400元定額扣除;
3、住房貸款利息。首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定額扣除,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4、住房租金;
5、大病醫療;
6、贍養老人。
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遵循公平合理、利於民生、簡便易行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