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紛紛側目,連手機主都忍不住進去看看。但是,我環顧四周,看的人多,買的人少。顧客選好書稱重後,大多選擇不付錢就走,還會嘟囔:沒想到書這麽重!稱重的價格已經趕上了書的原價。不過,也有人高興的當場付款,以為撿了大便宜。
書籍按斤出售。值得去規劃它們嗎?本想當場驗證,但來不及趕。回到家,越想越覺得書稱重有幹坤,於是在家裏翻出不同重量的書,用精確到克重的廚房秤稱重,把它們的價格和書的原價對比。
第二,可能妳覺得太遙遠了,想都沒想。沒關系。讓我們壹起想象壹下。也許,在100年後...
100年後會產生壹個多功能手表。就像電腦壹樣,可以聊天,可以上網查資料。可能有人會問,鍵盤在哪裏?別急,有兩個選擇:可以選擇滑動鍵盤,也可以打開觸摸屏,僅此而已。除了上網,妳還可以打視頻電話、玩遊戲、看電子書和聽音樂...雖然這麽小的手表包含了很多功能!
100年後,會有壹只電子信鴿,負責送信。這只信鴿除了屏幕小之外,和真的鴿子沒什麽區別。妳要做的就是在屏幕上寫下收件人所在城市,收件人姓名,性別,工作單位,學校,然後輸入內容。只要妳按下“發送”鍵,電子信鴿就會飛向收件人。不要覺得送信慢,也不要覺得會被擊落。送信不超過3分鐘。而且它的機體裝有防禦系統,不會被擊落。
第三,書像蘿蔔白菜壹樣按斤賣,讓人心痛!
不可否認,在數字閱讀率已經超過傳統閱讀率的時代,此舉對於普及大眾閱讀,緩解“手機依賴癥”有壹定作用。但是,傳播知識,推廣書籍,就壹定要賣這麽低的價格嗎?
饑餓的人不吃自己得到的東西,口渴的人不喝偷來的泉水。為什麽?只是為了尊嚴。文化知識也是有尊嚴的,怎麽可以廉價出售,褻瀆神明?
現實中,忽視文化產品的巨大價值和崇高地位,輕視文化產品的現象屢見不鮮。前不久,壹起關於北京故宮博物院文物損壞賠償的案件引起熱議。為什麽?這兩件運往臺灣省展覽的清末國寶,因運輸不當受損,主辦方與故宮聯合起訴。結果臺灣省司法機關判決賠償每公斤新臺幣100元。無獨有偶,壹名乘客從上海飛往天津濱海國際機場。飛機降落後,他發現托運行李中價值2.6億元的兩件“琺瑯彩繪金碗”被毀成碎片。航空公司還聲稱,根據相關規定,只能按照1 kg 100元的標準進行賠償。搞笑?震驚?憤怒?當書籍以蘿蔔白菜的重量賣,國寶以鍋碗瓢盆的重量賠,我們的文化尊嚴在哪裏?尊嚴在哪裏?可見,文化產品作為知識和文化的載體,已經不再是普通的商品。過度的商業化只會讓它失去原有的風格和味道,只會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論金賣金與金賠償不僅是對知識文化尊嚴的侮辱,也是對魚翅這樣的優秀文化和美術的不尊重。我想問壹下,當妳看到被譽為“史家絕唱,離騷無韻”的《史記》,被譽為“中國封建社會百科全書”的曹雪芹古典小說巔峰之作《紅樓夢》,與那些“文化快餐”混在壹起,低價出售?妳不感到羞恥嗎?壹些優秀的書籍被這樣對待,這是對經典的褻瀆,是對創作者的極大不尊重,也是對先人的極大不尊重。從某種意義上說,這是中國文化的悲哀。相反,在歐美壹些發達國家,同壹本書的價格要高得多。並不是他們的紙張貴很多,印刷成本高很多,賣家追求的利潤大很多。根本原因在於對知識產權的尊重和對文化的敬畏。
廉價賣書會讓知識貶值,讓文化尷尬,讓作者難過,給讀者留下很多後遺癥。袁枚在黃生的《借書論》中提到“書不借不能讀”,很有見地。事實上,書籍往往因其稀有而受到珍視,人們也更了解它的價值。如果壹些精品、美術長期這樣賣,有多少人看到自己喜歡的書會覺得“如獲至寶”?有多少人會為此而餓,“像壹個饑餓的人在面包上跳躍”?恐怕只會有很多亂丟的廢紙,熱愛知識,尊重文化的價值觀也會和這些廢紙壹起被踐踏。壹個真正尊重知識,熱愛書籍的人,哪怕“洛陽紙貴”,也會付出壹切。為什麽要用這種廉價出售的方式來引誘?
具有重大歷史文化價值的書籍,不是站在黃金平臺上俯視世界的東西,但也不是蘿蔔白菜。它們怎麽能按斤賣呢?肩負著文化傳播者的使命,如果真的想在喧囂、俗世紅塵、數字圍城中打造壹個書香世界,為什麽不學習臺灣省誠品書店改變服務模式,而不是刻意與讀者打價格心理戰?鋪滿實木地板,幹凈無塵,錯落有致,只是為了方便讀書人坐;等待24小時,可以不受打擾的買書或者看書五六個小時:安靜高貴的氛圍讓妳感受到看書買書是多麽的有尊嚴!這是誠品。難怪白說“如果以後經常選擇臺北作為旅遊目的地,壹定有壹個原因:誠品在這裏。”
所以,書若真香蝴蝶來,心若誠,何必賤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