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3日,濟南市政府召開第71次常務會議,出臺壹系列政策,進壹步加強和改進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
會議分析了濟南市房地產市場形勢,明確了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任務,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辦發〔2011〕1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貫徹國辦發〔2011〕1號文件進壹步改進和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通知》(魯政辦發〔2011〕5號)精神,明確政府責任,落實各項措施,壹手抓住保障性住房建設不放松,壹手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要求不動搖。
五年新增保障房超過10萬套
會議提出,濟南市將進壹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2011年年底前,建設保障性住房3萬套。新開工公***租賃住房不低於2.3萬套。向社會提供不低於2000套廉租住房。開工建設5000套棚改安置房。到“十二五”末,新增公***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總量要超過10萬套,力爭享受住房保障的居民達到戶籍總量的10%。切實增加住房用地有效供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在新增建設用地年度計劃中,單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應保盡保。2011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總量,原則上不得低於前兩年年均實際供應量。
家庭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於60%
會議確定調整濟南市房地產調控的相關政策。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壹按其銷售收入全額征稅。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政策,壹定時期內從嚴執行國家住房限購政策,對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濟南市市區範圍內(包括歷下區、市中區、槐蔭區、天橋區、歷城區、長清區和高新區)限購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對在濟南市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市向其售房。違反規定購房的,相關部門將不予辦理合同備案及房屋產權登記手續。
調控政策執行不力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會議提出,進壹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重點查處未辦理規劃、施工、預售許可手續進行建設和預售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執行新建商品房買賣合同網上備案,加強預售資金監管,推行房地產開發項目綜合驗收備案制度。加快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繼續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年內實現全市房產檔案數字化和縣(市)區聯網。加強對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房地產市場調控政策落實不到位以及工作不得力的,按照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約談,問題突出的要實行問責。
會議強調,切實加強對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領導,成立濟南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領導小組,及時研究解決房地產市場調控中的重大問題。
濟南市將依據2011年GDP預期增長目標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情況,制定新建商品住房價格年度控制指標,3月份向社會公布。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3-10-15,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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