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工作站工作內容包括圍繞行業發展需要及國內外技術發展趨勢,開展戰略咨詢和技術指導;針對承建單位急需解決的重大關鍵技術難題,組織院士及其科研團隊開展技術咨詢、聯合攻關、新產品研發;引進院士及其科研團隊的創新成果,***同進行轉化和產業化,培育自主知識產權和自主品牌,促進產學研合作;與院士及其科研團隊聯合培養科技創新人才;與院士及其科研團隊聯合開展高層次學術或技術交流活動等。
辦法明確,每家承建單位可與1位及以上院士簽約、組建1個及以上院士工作站,每位院士可牽頭在承建單位組建1個院士工作站。此外,每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於3個月。
在經費資助方面,對新建登記備案院士工作站將給予100萬元資助,資助經費壹般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撥付至承建單位。對具有重大影響和廣闊發展前景、預期效益顯著的,或同壹家院士工作站入駐院士不止1位的,可采取“壹事壹議”方式確定資助金額。此外,對有效期滿綜合績效評價等級為優秀的院士工作站,還將給予80萬元壹次性獎勵。
省科技廳每年將對登記備案的院士工作站進行績效評價,並對有效期滿的院士工作站開展綜合績效評價,評價內容包括科技項目、成果轉化、人才引進培養、知識產權創造以及其他標誌性成果等情況。有效期滿綜合績效評價等級為優秀的,將給予獎勵。評價等級為不合格的,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將撤銷院士工作站備案,當年度新建登記備案資助不予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