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須為本市相關區常住居民戶籍的家庭,並且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於本市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80%;
二、在相關區無住房或家庭住房建築面積低於10平方米/每人;
三、單身申請人須年滿30周歲;如果已享受其他租房和生活補貼等政策,則不得申請。
保障標準及補貼額度:
1、家庭成員1人的保障面積為30平方米;家庭成員2人的保障面積為45平方米;家庭成員3人及以上的保障面積為60平方米;
2、特困及低保家庭每月補貼29元/1平方米;低收入家庭每月補貼23元/1平方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每月補貼17元/1平方米;
3、家庭月補貼金額為租賃住房補貼發放標準乘以,應保障面積減去現住房建築面積。
房屋租金如果超出核定金額,則超出部分由申請家庭承擔;如果低於核定金額,則按實際所需的金額發放補貼。
補貼對象
(壹)從市外引進,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定的A、B、C、D類高層次人才
(二)駐濟高校新引進的全球TOP200高校院所畢業的博士研究生;
(三)駐濟科研院所、醫療機構和市屬及各區(含代管鎮、街道的功能區管理機構)縣事業單位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四)企業新引進的全日制博士、碩士研究生。
補貼條件
第壹:才需符合下列條件
1.人才家庭在濟無自有住房;
2.在濟實際租房居住。人才家庭自有住房是指:擁有合法產權的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已辦理網簽備案的住房;已簽訂拆遷安置協議但未回遷的住房;已參加房改審批但未登記確權的住房;已轉移或享受貨幣拆遷政策未滿3年的住房;其他實際取得的住房。
第二條 第(二)、(三)、(四)類人才應符合下列條件:
1.畢業時間不超過3年;2.與用人單位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聘用合同),並正常繳納社會保險。
申報流程:
①用人單位進行網上註冊,註冊完成後為人才開通個人申報賬號和權限
②人才登錄後按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上傳相關材料的原件掃描件,並提交至用人單位。
有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證;
2.國內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或教育部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3.房屋租賃合同(A、B、C、D類人才需要提供)。
③用人單位對申報人填報信息及上傳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按照屬地原則,提交至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審核。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即時受理,通過系統數據進行初審比對,相關信息比對不成功的,轉為人工審核,審核期限為5個工作日。初審通過後,經區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復審同意,提交至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終審。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核實無誤後,審核通過。
批準。審核通過的人才名單在中國濟南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報市人才辦批準公布。
補貼標準及期限
符合條件的人才,自市人才辦批準通過當年起,分別給予A 類人才每月5000元、B類人才每月4000元、C 類人才每月3000元、D 類人才每月2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補貼,最長5年;
分別給予博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碩士研究生每月1000元的生活和租房補貼,最長3年。
撥付方式:每年1次集中撥付。
撥付流程: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每年6月底前,將資金撥付申請報市人才辦審批。市人才辦批準後,將當年度《濟南市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資金計劃表》報送至市財政局。區縣財政局在收到市財政局下達的指標文件後,連同區縣級配套資金及時撥付至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於8月底前,將當年度補貼資金撥付至人才本人社保卡金融區(銀行賬戶)。
撥付要求:
第壹年度補貼資金直接發放,不需要核實人才個人社保繳費信息。第二及後續年度補貼資金發放,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要在6月15日前通過系統比對,進行社保繳費信息核實,正常繳費超過6個月的,發放全年補貼資金;不足6個月的,按社保繳費實際月數發放補貼資金;A、B、C、D類人才按照租房合同期限發放補貼資金,合同終止的不再發放。
註意事項
高層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補貼與人才公寓、購房補貼不同時享受。已申請並享受壹次性購房安居補貼政策的,不再享受生活和租房補貼。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第四十五條
中華人民***和國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國家發展為公民享受這些權利所需要的社會保險、社會救濟和醫療衛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