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商人周人瑞在陜西經商時,娶妻壹胎生下二子後病故。周自己撫養長子天佑,次子則賣給李三娘。後來周經商虧本,帶天佑回老家,其弟周人祥為奪家產而不承認侄兒天佑。仁瑞告至官府,縣官晉信書以滴血之法將父子斷散。李三娘為養子更名李遇春,與己女晚春訂婚。後,三娘病故,惡少阮自用假造婚書逼晚春與其成婚。晉信書又以滴血之法斷晚春和遇春為親兄妹。在與阮自用的花燭之夜,晚春逃出。周人瑞尋找天佑,遇晚春奶娘,奶娘隨周仁瑞往縣衙對質,晉信書竟然還以滴血斷定周人祥與其子牛娃非血緣關系……天佑和遇春投軍立功並得官,平反冤案,全家團聚。
此劇故事生動,情節曲折,人物鮮活,形象地反映了封建時代商人家庭的矛盾和不幸,揭露了封建官僚的迂腐。
1958年,楊公愚、姜炳泰、謝邁千再次改編該劇,刪去了周人瑞賣子,賈蓮香偷房,天佑和遇春邊關立功等情節。導演楊公愚,主演是劉毓中、樊新民、肖若蘭、陳妙華、孟遏雲、郭明霞、全巧民、曹海棠、雷振中等眾多名家。該劇的演出引起巨大轟動,受到朱德、周恩來、劉少奇、彭德懷、陳毅、賀龍等國家領導人的盛贊,田漢、曹禺、梅蘭芳、歐陽予倩、荀慧生、程小雲、馬少波等文化界名人對該劇的創作給予很高的評價,《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文藝報》、《戲劇報》等紛紛發表文章盛贊此劇,曹禺更是聲稱此劇的情節和編劇“簡直可以同莎士比亞的劇作媲美”。這出雙線條發展的戲構思巧妙,劇情發展波瀾壯闊,情節離奇曲折,富於傳奇和浪漫色彩。
1960年西安電影制片廠將此劇攝制為戲曲藝術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