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關系怎麽轉到新單位?
1.根據《工會會員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會員勞動(工作)關系發生變化後,由轉出單位工會填寫會員證,工會組織關系隨之轉移”。會員的《工會會員登記表》應與個人檔案壹並移交。新的用人單位工會憑會員證或者會員證證明其會員資格的,應當轉移登記。
2.目前,部分工會實行工會組織和會員實名制管理,會員在APP內實名認證,領取電子工會會員卡。如果會員勞動關系發生變化,原工會實名制系統管理員可以在“轉出會員”模塊將會員信息轉入新單位工會,然後新單位工會管理員在“轉入會員”模塊確認接收後即可完成會員關系的轉移。
3.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請聯系總工會人事與基層工作部。
工會:
工會,或總工會和工人聯合會。工會的本意是指基於相同利益而自發組織起來的社會團體。這個相同的利益群體,比如為同壹個雇主工作的員工,某個產業領域的個人。建立工會組織的主要目的是與雇主談判工資和薪金、工作時間和工作條件。
企業工會:
企業工會是中華全國總工會的基層組織,是工會的重要組織基礎和工作基礎,是企業工會會員和職工合法權益的代表者和維護者。
企業工會的主要職責(基本任務):
1.執行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工會的決定。
2.依法組織職工通過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管理和監督,檢查監督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3.幫助和指導員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就勞動報酬、工作時間、勞動定額、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等與企業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並監督集體合同的履行。勞動爭議調解。
4.組織員工開展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技術攻關、技術協作、發明創造、在職培訓、技術競賽等群眾性經濟技術創新活動。
5、組織培訓、評選、表彰勞動模範,負責勞動模範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