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如何擺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如何擺脫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根據業務異常清單管理辦法:

第九條被除名的企業,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其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消失的,可以向作出上市決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恢復正常備案狀態。

企業自載入經營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被註銷的,自註銷之日起7日內予以移除。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條第壹款的規定將企業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除的,應當作出移除決定,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撤銷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撤銷日期和撤銷原因。

第十條根據本辦法第六條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申請恢復正常備案狀態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在未報告年度的年度報告報送並公示後7日內作出移除決定。

第十壹條根據本辦法第七條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已履行公示義務並申請恢復正常備案狀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公示之日起7日內作出撤銷決定,恢復正常備案狀態。

第十二條住所(經營場所)依照本辦法第八條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辦理住所(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企業提出可以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重新取得聯系並申請恢復正常記錄狀態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核實之日起7日內作出解除決定,恢復正常記錄狀態。

擴展數據:

根據業務異常清單管理辦法:

第二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經營情況異常的企業進行記錄和公示,並向社會警示。

第三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負責指導全國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其註冊企業的經營異常名錄管理。

第四條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應當將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企業納入經營異常名錄:

(壹)未按照《企業信息公開條例》第九條規定履行年度報告公開義務的;

(二)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條例》第十壹條規定履行信息公示義務的;

(三)通過註冊住所(經營場所)聯系不上的。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決定將企業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應當作出納入決定,並在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予以公示。裝載決定應當包括企業名稱、註冊號、裝載日期和裝載原因。

第六條企業未按照《企業信息公示條例》第九條規定報送上壹年度年度報告並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當年年度報告結束之日起15日內作出將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示。

第七條未按規定即時公示載入程序的信息的企業,未按《企業信息公示條例》第十壹條規定進行公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其在10日內履行公示義務。經責令限期公示仍未履行公示義務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自責令期限屆滿之日起15日內作出將其納入經營異常名錄並予以公示的決定。

第八條加載住所(經營場所)的程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依法履行職責過程中,無法通過註冊地(經營場所)與企業取得聯系的,應當自發現之日起15日內作出加載至經營異常名錄的決定,並予以公告。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通過郵件與企業聯系。企業註冊的住所(經營場所)郵寄兩次無人簽收的,視為無法通過註冊的住所(經營場所)聯系。兩次郵寄間隔不得少於15天,且不得超過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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