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鼎記》涉及的清代慘案,就是莊廷鑨?明史案?。金庸的祖先查伊璜,最初被告密者吳之榮指認為莊廷鑨同黨,後來通過自辯與粵中總兵吳六奇的搭救順利脫險,最後卻留下汙名。
莊廷鑨?明史案?發生在清順治十八年(1661年),是清初著名的壹次文字獄。事件起因,是安歸知縣吳之榮去富紳莊允誠家?打秋風?,遭到拒絕後,拿著莊氏所修《明史輯略》向清庭惡意告密。
案件呈報到輔政大臣鰲拜手中,鰲拜責令刑部官員多羅徹查。涉案人員過千,處死者70余名,最小才16歲。
查伊璜,字繼左。是清代私修史書《罪惟錄》的編撰者。他原是明朝末年的學者,領舉人身份。明亡後,曾經數度參與反清復明活動,改名為?左尹非人?,立誓明朝不復,絕不更回原名。
莊氏案發之前,查繼左在杭州講學。《明史輯略》(即涉案作品)曾經過他的審校。此書於順治十七年刊行,第二年被吳之榮舉報。因此查繼左被吳之榮指認為莊氏同案犯,關於大牢之中。
同為舉報有功者,有四。查繼左、範文白和陸氏兄弟。
主審將莊家財產分為數份,劃歸三姓,範、陸兩家都拒絕了,查繼左卻滿載十舟而歸。這也是他受汙名的最大原因。
然而,查繼左欣然收下了莊氏的財產,情況並不十分單純。他得到了莊氏留下的《明史輯略》,將之刪改,更名為《罪惟錄》,偷藏於間壁之間。終於在辛亥年間,讓這部沾滿血淚的史書重見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