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乙炔發生器的影響發生因素

乙炔發生器的影響發生因素

①壓力和溫度。乙炔的自燃點為335℃,容易受熱自燃。200-300℃時,乙炔分子開始發生放熱的聚合反應。當溫度高於500℃時,乙炔會發生爆炸性分解。若該分解在密閉容器中進行,會因溫度的升高,壓力的增加而發生爆炸。溫度和壓力膿乙炔的聚合作用和爆炸分解的影響見下圖。

②氧化劑。乙炔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爆炸極限為2.2—81%,自燃點為305℃ ;與氧氣混合其爆炸極限為2.8—93%,自燃點為300℃;與氟氣混合在日光照射下或加熱就會爆炸。乙炔還能與氟、溴等化合,發生燃燒爆炸。

③雜質。乙炔中常含有磷化氫、硫代氫等有害雜質。磷化氫的自燃點較低,45—60℃時就會發生自燃、引爆乙炔與空氣混合氣體。

④觸媒劑。氧化鐵、氧化銅、氧化鋁等觸媒劑,能將乙炔的分子吸附在自己多孔的表面上,使乙炔濃度增加,促進乙炔分子的聚和反應和爆炸分解。

⑤容器容積。容器體積越小,越不易發生爆炸;反之,爆炸危險性也就越大。

此外,由於乙炔的點火能量小(0.019mJ),等金屬接觸後會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等。 電石是碳化鈣的俗稱,它本身不具有燃爆性質,其燃燒爆炸的危險性主要表現在:

①遇水燃燒爆炸。電石與火接觸立即分解,產生乙炔並放出大量熱

量,該熱量即可引起乙炔著火爆炸。

②電石火花。電石中壹般含有矽鐵雜質,在碰撞或摩擦時,能產生火花,成為乙炔的引爆源;電石中含有的磷化鈣雜質,與水作用生成磷化氫氣體,該氣體自然點較低,易引起發生器中爆炸性混合物爆炸。

③電石粒度。電石的粒度越小,與水作用的分解速度越快,瞬時釋放的熱量也就越多,容易造成局部過熱而產生危險,見下表。 ①阻火措施。

當火焰的燃燒速度大於乙炔和氧氣混合的氣流速度時,氣焊(割)火焰就會沿焊(割)炬燒向膠管燃燒,發生危險。為此,應安裝阻火裝置,常用的是回火防止器,防止火焰竄入貯氣罐和主罐或防止火焰在管道中蔓延。回火防止器按壓力分為低壓式(<0.07MPA=和中壓式(0.07—0.15MPa)兩種;按結構分為開口式和閉合式兩種;按阻火介質分為水封式和幹式兩種。

②泄壓措施。泄壓是當發生器的壓力升高超過壹定限值時,或是爆炸而產生壓力時,能及時泄放壓力,從而防止發生器的破裂。常用的泄壓裝置有安全閥、泄爆片。

A 安全閥。亦稱泄壓閥,其作用是保證乙炔發生器的壓力超過安全規定的壓力(0.215MPa)時能自動開啟,泄放部分氣體;當壓力降至安全範圍時又自動關閉,以保證發生器不超壓破壞。為保證安全閥的靈敏可靠,應定期作排氣試驗,以防排氣管、閥體等被粘結堵塞。此外,應經常檢查安全閥是否有漏氣或不停地排氣等現象,並應及時檢修。

B 泄爆片。用於發生器的泄爆片材料有鋁箔片和橡膠片等。相比之下,鋁箔片較為理想。泄爆片應具有中夠的強度,以承受工作壓力(壹般在0.15MPa以下):良好的耐熱、耐腐蝕性;同時應具有脆性;易於破裂;厚度應盡可能薄。對於容積大於300L的罐體,泄爆面積的選用應通過爆破試驗來確定。泄爆片應用規定的材料、規格,不能隨意更換。

③監控措施。 監控的作用是為了控制乙炔的壓力、水和乙炔的溫度及水量等。對於固定式乙炔發生器,必須監控以上所有的參數;對於容量較小的移動式發生器可不必進行溫度監控。

A 壓力監控。中壓乙炔發生器必須裝設壓力表,以直接顯示罐體內部的乙炔壓力值。為使壓力表保持靈敏準確,在使用過程中應註意維護和檢修。壓力表應保持清潔,如表盤玻璃破碎或刻度模糊.則應停止使用。壓力表的連接管要定期吹洗,以防堵塞。要經常檢查指針轉動後是否正常退回零位。壓力表必須定期檢驗,超過有效期限的壓力表應停止作用。

B 水位控制。可以采用水位計或水位龍頭指示水位。應按水位計的標誌或水龍頭指示的水位要求,給發生器各罐體加水。水位計的指示刻度應保持清晰易見,水位龍頭不應被銹蝕。

C 溫度監控。采用酒精溫度計測量乙炔氣溫和發生器電解分解區域水溫的溫度,禁止使用水銀溫度計。溫度計的玻璃護管應經常擦洗,使溫度計的刻度清晰。

④乙炔發生器的布局。

A 移動式發生器禁止安置在鍛工、鑄工和熱處理等熱加工車間和正在運行的鍋爐房內。

B 固定式發生器應布置在單獨的房間,在室外安置時,應有專用棚子。

C 乙炔發生器與明火、散發火花地點、高壓電源線及其他熱源的水平距離應保持在10m以上,不準安放在劇烈震動的工作平臺和設備上。

⑤乙炔使用前的準備工作。

A 檢查發生器的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工作性能是否正常。

B 按規定的裝水量灌水。

C 應根據各類發生器要求的定量裝電石,不得裝得過滿。

D 冬季作用發生器如發現結凍,只能用熱水或蒸氣解凍,嚴禁用明火或燒紅鐵烘烤,更不能使用鐵器等易產生火花的物體敲擊。

⑥乙炔發生器的使用。

A 發生器啟動前要檢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待壹切正常,才可打開送水閥給電石送水。

B 送水後應檢查壓力表、安全閥及各處接頭等處是否正常。

C 起動後若出現壓力表讀數上升過快,或有氣體從安全閥逸出,或壓力表指針仍停在零位等現象,應立即停氣。待排除故障後,方可重新啟動。

⑦工作過程的防爆。

A 在供氣使用前應捧放發生器內存留的乙炔與空氣混合物。

B 在進行中應隨時檢查發生器的各個部位,壹旦發現漏氣、水位不符或安全裝置失靈等問題,應及時采取措施。

C 運行過程中清除電石渣的工作,必須在電石安全分解後進行。

D 發生器內水溫超過80℃時,應灌註冷水或暫時停止工作,采取冷卻措施使之降溫。

E 不可隨便打開發生器和放水,以防電石過熱引起的著火和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