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企[2007]194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可以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和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保證研發資金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費用)。
財企[2007]194號第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與R&D費用相關的財務信息,包括R&D費用的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R&D費用的集中收付情況等。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關註R&D的使用和管理。
財企[2007]194號第四條規定,企業可以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發計劃和資金需求提前安排資金,保證研發資金需要,研發費用按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費用)。
財企[2007]194號第五條規定,企業應當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披露與R&D費用相關的財務信息,包括R&D費用的規模及其占銷售收入的比例、R&D費用的集中收付情況等。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企業年度會計報表時,應當關註R&D的使用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