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級經濟師職稱
“中級經濟師”是我國的職稱之壹,屬於經濟師範疇。獲得“中級經濟師”職稱,需要參加“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如果妳通過考試,妳將有資格被聘為中級經濟師。具備就業資格的,可以取得相應級別的經濟師職稱。
初、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共有10個專業類別,包括工商管理、農業經濟、財稅、金融、保險、交通經濟、人力資源管理、旅遊經濟、建築與房地產經濟、知識產權等。考生在報名時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選擇壹個。
二、成績和證書管理
初級和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實行滾動管理,周期為兩年。考生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取得相應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通過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者,授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全國有效。人力資源管理和知識產權專業分別授予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知識產權證書。
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可認定為具有助理經濟師(助理人力資源經理、助理知識產權師)、經濟師(人力資源經理、知識產權師)職稱。
通過高級經濟專業全國統壹資格考試的,發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壹印制的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資格證書自考試合格之日起,在全國範圍內有效期為五年。通過高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並通過評定者,可獲得高級經濟師職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