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識別企業的競爭對手?
識別企業的競爭對手通常被認為是壹項簡單的任務。在最狹窄的層面上,企業可以將競爭對手定義為以相似價格向相同客戶提供相似產品和服務的其他企業。所以可口可樂可能會把百事可樂當做主要競爭對手,而不是百威(啤酒)或者佳得樂;巴恩斯&;貴族可能會把Borders當成自己的主要競爭對手,而不是沃爾瑪或者好市多;別克可能將福特視為主要競爭對手,而不是奔馳或現代。然而,企業實際上面對的是更廣泛的競爭對手。企業可以將競爭者定義為生產相同或相似產品的所有企業。因此,別克可以把自己視為與所有汽車制造商競爭。從更廣泛的意義上說,競爭者也可能包括所有能夠生產產品或提供相同服務的企業。這樣,別克可能會認為,它不僅在與其他汽車制造商競爭,還在與那些生產卡車、摩托車甚至自行車的企業競爭。最後,從更廣泛的意義上來說,競爭者可以包括所有爭奪客戶手中鈔票的企業。這樣,別克可能會認為自己是在與那些銷售大型耐用消費品、新房或提供出國旅遊的企業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