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相傳為孔子的孫子子思所作,是為了推行孔子的“用中”,論述怎樣才能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
中庸是孔子的重要思想,最早出自《論語·雍也篇》。孔子認為,中庸是最高的壹種道德。有時,孔子又用“中行”。在《論語·子路篇》中,孔子對學生論述了關於交友之道。孔子認為,如果不能與合乎中庸行為的人相交,也壹定要和誌向高遠、積極進取的人和不同流俗、不幹壞事的人相交。在有的地方,孔子又用“中和”來表達。筆者認為,中庸乃儒學最高的哲學範疇及方法論;“中行”為儒家最高的待人處事的行為準則;“中和”則是儒者最高的心性氣質和思想境界。所以,概括地說,中庸是哲學思想,“中行”是行為準則,“中和”是心性境界。哲學統率其他,中庸包含了“中行”與“中和”。
中庸作為儒家的哲學思想,既是世界觀,又是方法論。孔子繼承了《周易》的“壹分為二”和《老子》的“壹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思想,在天與地,陰與陽的兩端,增加了壹個中間層次,即“天”與“地”中間有“人”;陰氣陽氣之中有“沖”氣。人分男女,稟受陰陽二氣。而沖氣即是陰陽兩氣互相沖擊、磨合而產生的中和之氣,是人可以棲居其中的和合之氣(今之言“空氣”)。所以,人不能生存於純“陽”之中,陽亢不活;也不能生存於純“陰”之中,陰濁則亡,人只能在陰陽中和的沖氣中生存。這就是中醫陽亢陰虛、陰盛陽虧的理論基礎;只有陰陽調和,人才能健康地生活。可見“中”對於人是何等重要!
筆者以為孔子的偉大之處,就是將《易經》的“太極分陰陽”(壹分為二)和《老子》的“二生三”發展為“壹分為三”,即兩端之中有“中”的存在。同時,發展了《老子》的自然哲學,將其轉化為人生哲學,提出以中庸為內省的人生觀,以中庸為觀物的方法論,進而將中庸擴展為人的行為準則和心性機制,這就是“執兩用中”。執兩,執其事物之兩端,即引他端與此端合,或引兩端與“中”合,使其不偏於壹端,從而達到無過無不及,而用其“中”即中庸。換言之,人不可執於壹端壹極,必須是陰陽相和,剛柔相濟,上下相合,動靜相輔……但儒家似乎忽略了“二”(兩端)並非對等,而是有主次之分。因為壹分為三的“三”,即“中”,從來都是壹個遊離的存在,偏於陽則陽為主,偏於陰則陰為主;為主的壹端即矛盾的主要方面,決定著事物的性質屬陽或屬陰,只不過是陽中有陰,陰中有陽,永遠不可能是“半陰半陽”,那就是折中調和。
主從錯位,本末倒置:意思如字面.主仆錯位.本末倒置
多無相濟,和而不同:
中國傳統的和諧文化可謂博大精深。孔子《論語·子路》篇雲:“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這絕不是玩文字遊戲,而是把對“和”與“同”的不同態度作為判定“君子”與“小人”的標準。有學問有道德的人,通達事理的人,只要求在不同見解中能互相尊重、吸收、融合,和睦相處但不盲目茍同,隨波逐流;而那些沒有學問、缺乏道德的人,總是與世浮沈,盲目趨同,甚至同流合汙,雖***同謀事卻各懷異心。
這是壹句極富哲理的話,反映了兩種不同的世界觀和價值觀,含義十分深刻。和與同是壹對哲學範疇,最能體現中國古代辯證思想和政治智慧。和是豐富多樣,同是千篇壹律;和是相輔相成,同是相互重復;和是辯證法,同是形而上學。“和而不同”的思想,不僅給古代的政治家們提供了壹套治理國家的方法論,對於我們今天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也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和而不同”是客觀世界的真實反映,它準確地表述了世界的“多樣統壹”,認為事物總是在千差萬別中協調發展,所以在對待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上,始終把“和諧”作為尺度。比方說,多種植物***生壹處,以不同的物種組成“群落”,相互協調而***生***榮,顯得生機勃勃。誠如胡錦濤主席訪美期間的演講中所言:“壹個音符無法表達出優美的旋律,壹種顏色難以描繪出多彩的畫卷”。
譬如,用“和而不同”思想觀察處理國際關系和矛盾,指導我們的外交政策,就是和世界各國求同存異,互通有無,***同發展,不同又不彼此沖突,和諧以***生***長;用“和而不同”思想處理人際關系,就要“與人為善”,勇於聽取不同意見,取人之長,補己之短,攜手進步;用“和而不同”思想來指導政府決策,有利於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能集思廣益,群策群力,從而保證決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防止決策的重大失誤。
相反,“小人同而不和”,即隨聲附和,朋比為奸,貌和神離,同床異夢。在分辨“和”與“同”的問題上,晏嬰的見解最為獨到且深刻。有壹次齊侯出獵歸來,指著前來接駕的臣子梁丘據對晏嬰說:“這個梁丘據與我相處得最和諧。”晏嬰不以為然地反駁說:“他與妳只不過相同而已,哪裏談得上和諧?”齊侯很納悶:“和與同還有區別嗎?”晏嬰說:“和,如羹焉。”意思是說像廚師煮肉湯,把各種原料和作料加在壹起,施以薪火,過則泄之,不及則濟之,才能烹調出淳美大羹之味,他又把和比作音樂,五聲六律,剛柔清濁,疾之徐之,抑之揚之,才能奏出和諧動聽的樂曲。同則相反,“以水濟水,誰能食之?若琴瑟專壹,誰能聽之?”
即以今日而言,我們有的領導幹部,搞不清“和”與“同”的區別,對“和諧”還存在著壹些誤解。他們片面認為,“和諧”即是“同壹”,如果稍有不同、稍有分歧,就認為是“不和諧”。因而,在貫徹上級精神時,他們習慣於“照本宣科”,照抄照搬,不敢發揮;在自己的“壹畝三分地”,則習慣於“壹言堂”,粉飾矛盾,掩蓋問題,自以為是,聞過則怒,容不得相左意見。於是,在他周圍,就必然會有壹幫“同而不和”的小人,肉麻的奉承之語此起彼伏,無原則的附和之聲不絕於耳。他們看似表面同聲壹氣、高度統壹,實則勾心鬥角,各懷異誌,終日明爭暗鬥,不僅嚴重影響工作,也敗壞了社會風氣。
辯證唯物論認為,壹致是相對的、有條件的,不壹致才是絕對的、無條件的。和諧社會並非沒有差別,而是“和而不同”;和諧社會也不是壹個沒有矛盾的社會,而是壹個能夠有效緩解人民內部矛盾的社會,壹個多元文化和多元經濟和諧***存的社會。我們要建設好和諧社會,就要堅持“和而不同”思想,鼓勵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允許不同意見的表達,鼓勵大家暢所欲言,見仁見智,各抒己見,求同存異。這樣,才能真正形成壹種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自由,又有紀律;又有統壹意誌,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良好局面,進而實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宏偉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