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繼承:如果產權到期的房屋是被繼承人的遺產,那麽可以向當地房管局申請辦理繼承手續;
2、重新辦理產權證:產權到期後,房屋的產權證已經失效,需要重新辦理。產權證辦理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房屋所有權證、身份證等;
3、與房屋開發商協商:如果該房屋是在開發商手中,可以與開發商協商延長產權期限或者重新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4、交由政府征收:在產權到期後,如果房屋所在地政府需要收回該房屋,可以通過政府征收的方式處理。
產權包括以下方面:
1、使用權:擁有物品或資產的使用權,即能夠使用和支配物品或資產的權利;
2、收益權:享有物品或資產的收益權,包括使用物品或資產所獲得的收益和權益;
3、轉讓權:可以將物品或資產出售、轉讓或轉移給他人的權利;
4、抵押權:可以將物品或資產作為抵押品,用以獲得貸款或其他形式的融資的權利;
5、繼承權:可以將物品或資產遺留給他人的權利。
產權可以對各種形式的財產產生作用,如房地產、汽車、股票、債券、知識產權等。
綜上所述,住房產權到期意味著該房屋的產權已經到期,需要進行產權處理。產權到期後,如果沒有進行產權處理,該房屋將無法正常交易和轉讓。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