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權利要求書為準。也就是權利要求裏面概括的技術方案。
改動,也分情況。如果他的改動仍然包括在妳的權利要求之內,帶來更好效果,他要實施必定要實施妳的專利的方案的話,那他要實施就得經妳同意。
如果他的改動雖然有偷瞄妳技術的嫌疑,但是他的方案確實沒有被妳的權利要求包括,也就是妳當初就沒有想到這樣的方案,那他就可以不經妳同意,妳倆的保護範圍不壹樣。即使妳事後諸葛亮來說他侵權,不在妳的範圍內就是不在。法律在保證給妳權力的時候也不能約束別人的創造力。所以,妳的方案想的周到,描述得恰當,別人也就難越過。
還有壹種情況,就是他的改動是所屬技術領域的人顯而易見能夠想到的慣用手段的直接替換,比如起固定用的釘子變螺栓,可以說他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