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年
1949年2月1日《人民日報》頭版了公布由毛澤東親筆撰寫,以林、羅名義致傅的公函。公函歷數傅作義的罪責並提出警告和通牒:“……城破之日,貴將軍及貴屬諸反動首領,必將從嚴懲辦,決不姑寬,勿謂言之不預。”
2、1962年
印度方面的不斷挑釁行徑最終升級為戰爭,1962年9月22日《人民日報》在開戰前夕,發表了題為《是可忍,孰不可忍》社論。結尾的壹句:“局勢是險惡的,後果是嚴重的,我們要正告印度當局,勿謂言之不預也。”
3、1967年
1967年07月03日,新華社發表“就蘇聯駐華商務代表處人員在我國非法進行竊取情報的活動我國外交部向蘇修提出強烈抗議”,文章結尾處用“勿謂言之不預也”。
4、1978年
《人民日報》1978年12月25日社論《我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警告越南當局“越南當局在反華的道路上已經走得夠遠了。勿謂言之不預。”
5、2019年
2019年11月20日,針對美國國會參議院通過所謂“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等涉港議案,外交部駐港公署負責人發表聲明,“......我們敦促美方懸崖勒馬,否則必將自食惡果,勿謂言之不預也!”
6、2020年
針對臺灣在大陸日益猖獗的間諜活動《人民日報》2020年10月15日發表文章,《站在歷史正確的壹邊——告臺灣情治部門書》——“我們正告臺灣情治部門中抱守“臺獨”立場的頑固分子,玩火自焚只有死路壹條,棄暗投明才是人間正道。對冥頑不化、死不悔改、繼續從事“臺獨”分裂活動;
危害祖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死硬分子,我國家安全機關會堅決運用反分裂國家法、反間諜法等法律武器,緊盯不放、窮追務獲、壹追到底。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希望這些頑固分子盡早認清形勢,早早收手,回頭是岸,莫要眷戀窮城,徘徊歧途,自尋絕路。勿謂言之不預也。”
7、2021年
2021年4月28日,國臺辦新聞發布會,馬曉光強調,“我們堅決反對島內任何形式的“修憲謀獨”分裂行徑,將采取壹切必要措施予以反制,勿謂言之不預。”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勿謂言之不預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