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德華拍的這部電影的原型是壹個明星被綁架的案件。
這個明星就是吳若普!本來這部電影開拍的時候導演想找他本人來出演主角的,但是他應該是對於這件事情有了陰影,所以表示了拒絕,即使他最後出演劇中的警察也是導演多次邀請他才同意的,這部電影就是對他整個被綁架過程的全部還原。
這件事情發生的時間是2004年2月3號的淩晨兩點,吳若普其余三人壹起在三裏屯的壹個酒吧裏面談合作,這壹談就到了淩晨兩點,當結束之後,他準備去開自己車的時候,就過來三個人說他們是交通警察,他們撒謊說吳若甫的車是壹輛撞了人後並肇事逃匿的,於是要求他出示駕照。
後來因為遭到了拒絕,這幾個人竟然掏出了真槍來脅迫他,最後被他們挾持到了郊外,原來這幾個人是專門搶劫的,已經犯了好幾起案子了。
最後在警方的全力偵查下,他才被解救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