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地址:眉山市東坡區石雪街268號。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時間:工作日09:00-12:00;下午14:00-18:00。
擴展數據:
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主要職能:
(壹)制定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成都-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的相關工作。
(二)制定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並組織實施,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制定統籌城鄉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協調建立城鄉勞動者職業培訓體系,制定創業、就業援助和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並組織實施。
(4)統籌推進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和補充保險政策。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辦法和養老、失業、工傷保險全國統壹續保辦法。
(五)負責就業、失業及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和信息引導,制定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控,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負責城鎮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工作。
(六)協調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系政策,完善勞動關系協商協調機制,監督落實職工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監督落實杜絕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職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
(七)牽頭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的選拔和培養。負責留學回國人員的相關服務。制定並組織實施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實施職業資格制度,完善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置、公開招聘、聘用合同等綜合人事管理,負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作人員綜合管理,負責市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配。將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作為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懲和考核的重要內容。
(九)組織實施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根據授權以市委、市政府名義承辦表彰獎勵活動。承辦提請市人大常委會和市政府決定的人事任免事項。
(十)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負責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福利和退休政策的組織實施。
(十壹)牽頭制定和實施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負責將安全生產納入農民工技能培訓。
(十二)承擔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和便民工作。
(十三)完成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14)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壹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規範和優化對外辦理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創新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加強信息共享,改善公共服務。
(十五)與市教體局的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市人社局牽頭,會同市教體局等部門共同制定。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市教體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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