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施農業,是在環境相對可控條件下,采用工程技術手段,進行動植物高效生產的壹種現代農業方式。設施農業涵蓋設施種植、設施養殖和設施食用菌等。
在國際的稱謂上,歐洲、日本等通常使用“設施農業”這壹概念,美國等通常使用“可控環境農業”壹詞。2012年我國設施農業面積已占世界總面積85%以上,其中95%以上是利用聚烯烴溫室大棚膜覆蓋。
我國設施農業已經成為世界上最大面積利用太陽能的工程,絕對數量優勢使我國設施農業進入量變質變轉化期,技術水平越來越接近世界先進水平。
設施栽培是露天種植產量的3.5倍,我國人均耕地面積僅有世界人均面積40%,發展設施農業是解決我國人多地少制約可持續發展問題的最有效技術工程。
擴展資料:
設施農業在我國的劣勢:
1、政府政策
政府部門多頭管理,設施農業涉及到園藝、畜牧、水產等多個部門,存在多頭管理情況,這從體制上制約了設施農業的協調有序發展。
扶持資金投入不足,各省雖然都出臺了各項優惠政策,但是扶持資金的投入仍顯不足;設施農業標準化程度低,日前在全國範圍內,還沒有出臺統壹的設施農業標準;另外,很多企業只重視溫室主體結構和配套設備的性能指標和質量,而忽視了溫室的整體性及其配套產品的標準化。
2、設施農業技術
設施農業科研投入不足,技術創新不夠,在溫室設計和制造等關鍵環節,我國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創新技術很少;設施農業裝備發展滯後,設備比較簡易,環境控制能力差,機械化自動化程度低。
專業設施農業技術人員缺乏,農戶技術水平低,整體素質、服務水平與設施農業發展的要求不相適應;農產品的質量安全形勢嚴峻,農藥、化肥超標使用導致果蔬品質下降,動物養殖防疫、消毒設施落後,危及消費者的健康。
3、市場經營
設施農業的龍頭企業少,輻射帶動能力較差;在開拓國際市場方面,外貿型龍頭企業少,規模化花卉、果蔬類產品出口量少。廣大農戶規模小,設施農業產業化水平低;農戶對市場的認知度不夠,市場信息不靈,生產中存在壹定的盲目性,造成收益不穩定,抗風險能力不強。
設施農業專業化組織作用相對較弱,大多數專業協會管理分散,主體地位不明確,市場競爭能力較弱;經營方式仍以個體農戶為主,小農經濟的生產和經營與大市場、大流通的矛盾仍然比較突出。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設施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