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種創業融資是股權融資。股權融資是最常見的融資方式,主要包括直接投資、增資擴股、民間融資、杠桿收購、境內上市和境外上市。其中,直接投資、增資擴股、私募股權融資等更適合新創企業。直接投資,當然是指投資者直接向新創企業投入資本,成為新創企業的股東。這些投資人可能是創業團隊、親戚朋友或新創企業的天使投資人,通常以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有價值的財產出資。直接投資是新企業最重要的資金來源,所有國家都是如此。根據《美國公司》雜誌對1990年代中期“美國發展最快的私營企業”500強的統計,這些企業風險投資的第壹來源是企業家的自有資金,來自個人儲蓄和親友的資金約占68%。根據2003年國內學者陳小紅和劉堅的調查數據,國內中小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中,來自企業主和業主的比例約為66%;據統計,中國創業大省浙江的科技型企業,88%左右的初始資金來源是由創業者和初始股東出資的。增資擴股是指新創企業再次募集股份,從而增加企業資本的行為。企業增資擴股時,資金可能來自原企業的未分配利潤、公積金增加註冊資本、原股東增加出資或新股東投資,但後兩者對新創企業具有實質性意義。除了原有股東,新企業常見的新股東有親朋好友、天使投資人、風險投資人、戰略投資人、投資銀行、政府孵化器等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本單位內部以借款形式向職工集資,用於本單位生產經營,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和本規定第十四條規定的情形,當事人主張民間借貸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衍生問題:
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有什麽利弊?
(1)快速集資;(2)融資成本低——與在中國目前情況下發行債券相比;(3)貸款靈活性好——可以直接和銀行協商確定貸款的時間、數量和利息。2.金融機構貸款融資的缺點:(1)財務風險高——必須定期還本付息,在不利的經營條件下有風險;(2)有很多限制——比如定期提交相關報告,不能改變貸款用途;(3)融資額度有限——銀行普遍不願意貸出巨額長期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