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徵明(1470~1559),初名璧,後以字行,又改字徵仲,號衡山居士。長洲(今蘇州人)。明中期著名書畫家。父輩皆曾為官。文徵明學文於吳寬,學書於李應禎,學畫於沈周。與祝允明、唐寅、徐禎卿並稱“吳中四才子”。父親逝世後,家境曾壹度冷落,生活拮據。文徵明年輕時功名之心很重,自弘治乙卯(1495)至嘉靖壬午(1522),先後十次應考,每試皆斥。二十年間為了取得壹官半職,耗盡了心血,意誌也嚴重受挫。直至嘉靖二年(1523年)由巡撫李充嗣推薦,以歲貢生詣吏部試,奏授翰林院待詔,時年五十四歲。入翰林院後,參與修國史的工作,史修成後,按理應升官,因未肯賄賂上司,只得了壹些金銀賞賜。後因官場鬥爭,各派都想拉攏他,他左右為難,只得辭職,於嘉靖五年(1526)南歸故裏。三年多的京城生活,親眼目睹官場的爾虞我詐,功名之心銳減。
文徵明為人寬厚,壹般書生、朋友的後代、親戚中的困難戶,求其畫賣錢者,他都慷慨相贈,終日忙得不可開交。但地方官僚、貴戚、富人子弟重金求其畫也很難得到。為求得自身安全,有三種人求書畫絕不應,這就是藩王、中貴人(太監)、外國人,主要是怕犯法。有壹件事給他刺激很大,正德中寧王派人以重金買文徵明的書畫,他沒有答應,不久,寧王犯罪,人們都誇獎文有先見之明。在明代因書畫交友不慎而受牽連者,不乏其人。這經驗教訓不能不令他記取,如明初,王蒙只因到胡惟庸家看過畫,被胡案牽連進去而冤死獄中。官場的黑暗,也令文不得不小心。
文徵明《橫塘圖》
文徵明詩書畫全能,高壽高產,壹般人有求必應,甚至有人拿別人造的他的假畫請他題字,他也毫不在乎,高興題字,令持畫人滿意而去。繪畫方面,文於山水、人物、花鳥無所不能;技法方面,工筆、寫意,賦色水墨樣樣精通,都取得很高成就,影響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