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貼標準:
1.為提升高新技術企業質量,以企業年營收超過300萬元為獎勵門檻,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證且年營收超過300萬元和2000萬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和40萬元的壹次性獎勵;對通過高新技術企業重新認定,且上年度收入超過300萬元的,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萬元,促進“小增、達標”。
2.符合條件的新遷入泉州並在泉州完成營收500萬元、2000萬元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獎勵20萬元、654.38+0萬元,不再重復獎勵;每引進1所國外高中,獎勵孵化器5萬元。
支持政策:
1.為鼓勵高投入R&D,對當年認定並申報上年R&D費用稅前扣除超過500萬元、654.38+00萬元、654.38+00萬元的高新技術企業,分別給予壹次性獎勵654.38+00萬元、50萬元、200萬元。
2.為鼓勵優質企業入駐標準化園區,新增“優質企業可免審入駐標準化園區”,支持需要增資擴產的優質高新技術企業入駐標準化園區。在符合園區產業導向的基礎上,不受畝均稅收、投資強度等準入門檻限制,“優質企業入駐園區後前兩年免租金”。優質高新企業由縣(市、區)政府或園區具體組合。
3.新增“對列入市技術創新資金‘白名單’的高企企業給予低成本(2%固定利率)R&D投融資支持”、“落實‘科技創新貸款’風險補償機制”等兩項新政策。
4.優化“支持高新技術人才自主評價,高新技術企業高管可申請我市第四級人才認定”、“資助高新技術企業聘用應屆畢業生”等兩項政策。五是以技術為重點,優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支持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向高校等機構和科技創新平臺購買科技服務,最高補貼50萬元。
5.優化支持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支持中小型微型高新技術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向高校、科技創新平臺等機構購買科技服務,最高補貼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