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接受政府統計調查是法律規定的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接受政府統計調查是法律規定的

D義務。

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和國統計法》第七條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體工商戶和個人等統計調查對象,必須依照本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資料,不得提供不真實或者不完整的統計資料,不得遲報、拒報統計資料。

由此可知,接受政府統計調查是法律規定的義務。

擴展資料

拒絕統計的後果:

《北京市統計條例(送審稿)》(以下簡稱“送審稿”)在北京市法制辦官網公開征民意,企事業單位拒絕或阻礙統計調查,最高擬處罰20萬元。

送審稿規定,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組織和個體工商戶等單位,拒絕接受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調查,拒絕提供統計資料或者提供不真實、不完整統計資料,拒絕或阻礙統計檢查,以及利用虛假統計資料騙取榮譽稱號和物質利益,市和區縣政府統計機構可以將其違法行為向社會公示,同時將統計調查對象的違法行為記入不良信用信息。

而對於接受統計調查的單位拒絕、阻礙統計調查或者統計檢查等行為,規定將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屬於國家工作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

人民網-北京:企事業單位拒絕統計調查最高擬罰2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