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沒有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在高企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分類評估,分為ⅰ類和ⅱ類。
ⅰ類:授權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壹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ⅱ類: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軟件著作權(ⅱ類知識產權申請量高時只能使用壹次)。
(4)在申請高水平、高水平資格期間,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利人的,申請時只能由壹個權利人使用;
(5)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取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並提供付款收據為準。
(2)沒有知識產權的企業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3)在高企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進行分類評估,分為ⅰ類和ⅱ類。
ⅰ類:授權發明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壹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ⅱ類: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軟件著作權(ⅱ類知識產權申請量高時只能使用壹次)。
(4)在申請高水平、高水平資格期間,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利人的,申請時只能由壹個權利人使用;
(5)專利的有效性以企業申請認定前取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並提供付款收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