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上海社保積分120分細則

上海社保積分120分細則

上海社保積分120分細則如下:

壹、年齡,指標最高分值30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年齡在56-60周歲,積5分;

2、年齡每減少1歲,積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標最高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規定取得的被國家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最高分值140分。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相當於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壹級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積140分。持證人以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壹級申請積分的,最近1年內累計6個月的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基數應不低於本市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註冊的,註冊後給予加分。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目錄、技能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壹向社會公布。

四、在本市工作及繳納職工社會保險年限持證人在本市工作並按照國家和本市相關規定按月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每滿1年積3分。

法律依據

《上海市居住證管理辦法》

第二十條 本市實行《居住證》積分管理。《居住證》積分管理是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在本市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的持證人進行積分,將其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轉化為相應分值;隨著持證人在本市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繳納社會保險年限的增加和學歷、職稱等的提升,其分值相應累積。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可以享受相應的公***服務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