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公司會在上市第壹天之前或者上市後幾周保持壹段時間的沈默,這就是所謂的靜默期。但有時,公司會以沈默期為借口,不向投資者提供信息。
靜默期是指不允許IPO企業在規定期限內公示證券發行情況。
創業板靜默期規定:在申請文件被受理、發行人的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並依法刊登招股說明書之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當事人不得以廣告、簡報等方式宣傳公開發行股票的情況。但主板發行缺乏相關規定。在這次《辦法》的修訂中,對這壹條進行了補充。據悉,證監會在修訂主板首次發行管理辦法時,也將增加相關規定。
關於主板靜默期的規定:主板推出靜默期制度晚於創業板。2012,21中國證監會在主板推出靜默期制度。其中明確規定,在股票首次公開發行申請文件受理後、發行人的發行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並依法刊登發行意向書前,發行人及與本次發行有關的各方不得以任何公開方式或變相方式進行與股票發行有關的宣傳活動,也不得通過其他利害關系人或委托他人進行相關活動。
新股風向標田認為,從創業板和主板對靜默期的規定來看,主板會對變相促銷活動和第三方促銷進行列舉,靜默期的規定應該更嚴格,有利於打擊IPO灰色公關行為,凈化IPO企業的信息披露環境,防止投資者被誤導。但新政缺乏相應的懲罰措施,可能導致主板推出的新靜默期規定流於形式。在此之前,自創業板推出靜默期以來,還沒有創業板IPO企業因違反靜默期而受到證監會的公開譴責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