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準拜二師;父子不準同壹師;
師死不準再拜師;關山門不準重開;
徒不收不準師收;兄弟字派有高低,
本幫與本幫引進;師過方代師收徒;
在道不準誹謗道;香頭低不準拔高;
十 戒
萬惡淫亂;截路行兇;
偷盜財物;邪語咒罵;
訟棍害人;毒藥害生;
假正欺人;聚眾欺寡;倚大欺小;
煙酒罵人;
十 要
孝敬父母;熱心做事;
尊敬長上;兄寬弟忍;
夫婦和順;和睦鄉裏;
交友有信;正心修身;
時行方便;濟老憐貧.
傳 道 十 條
遵法律; 孝雙親;
敬明神; 習正道;
保身體; 善改過;
立品行; 慎言行;
務正業; 戒嗜好.
十 大 幫 規
不準欺師滅祖;不準藐視前人;
不準爬灰倒籠;不準奸盜邪淫;
不準江湖亂到;不準引法代跳;
不準擾亂幫規;不準以卑為尊;
不準開閘放水;不準欺軟淩弱.
為了確保"幫規”為大家遵守,青幫還制定了十條家法:
NO1. 初次犯幫規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犯規”兩字,並加以斥革.如犯叛逆罪,捆在鐵錨上燒死.
NO2. 初次忤離雙親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胸前燒"不孝"兩字,並加以斥革.如犯逆倫罪,,捆在鐵錨上燒死.
NO3. 初次不遵師訓,妄言妄行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頑民"兩字,並加以斥革.
N04. 初次不敬長上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不敬"兩字.並加以斥革.
NO5. 初次以長上資格侵占幫中老少所有財產物件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強奪"兩字,並加以斥革。
NO6. 初次毆打幫中老少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強暴"兩字,並加以斥革。
NO7. 初次犯國法所禁、犯不道德之事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莠民"兩字,並加以斥革。
NO8. 初次誹謗仙、佛、菩薩以及壹切宗教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妄為"兩字,並加以斥革。
NO9. 初次不務正業,專事敲詐、逞兇鬥毆、不受規勸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無義"兩字,並加以斥革。
NO10. 初次犯奸盜邪淫、偽造虛構、誣栽、殃及幫中老少者,輕則申斥,重則請家法處治.再犯時用定香在臂上燒"無恥"兩字,並加以斥革。
乾隆帝南巡時,曾化裝到杭州察看青幫家廟,認為幫內管理有方,便傳諭嘉獎,並欽賜龍棍壹條,上寫;“追犯幫律,打死無罪”。
此棍從此成了青幫中的鎮山法寶,以後凡遇重大違反幫規者,即此棍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