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執法權。嚴格來說,市場管理監督局應該叫市場監管局,其監管職責涵蓋了原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產權、物價、餐飲監管、酒類產品監管等部門的職責。現在成立的市場監督管理局,基本是在整合工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質監局三個執法單位的基礎上成立的,擁有行政執法權。現場監督管理局只要經省政府批準,就可以執行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所有行政處罰。當然,壹般情況下,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其三點規劃,主要負責市場管理監督的行政執法。市場監管局的職權是:負責市場的綜合監督管理。起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相關規則、政策和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國、食品安全強國、標準化強國戰略,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公平競爭、誠實守信的市場環境。負責市場主體的統壹登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六條拒絕接受依法進行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特別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八條妨礙監督檢查部門依照本法履行職責,拒絕或者阻礙調查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改正,可以對個人處五千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五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五十二條拒絕提供有關材料和資料,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和資料,或者隱匿、毀滅、轉移證據,或者拒絕、阻礙調查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改正,可以對個人處2萬元以下、對單位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壹百三十三條違反本法規定,拒絕、阻礙、幹擾有關部門、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事故調查處理、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的,由有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責令停止生產經營,並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違反本法規定,以解除、變更勞動合同或者其他方式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承擔責任。
衍生問題:
工商質監局可以自行收繳罰款嗎?工商質監局不能自行收繳罰款。質監局具有行政執法權,可以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向違法生產企業發出整改函。行政相對人在規定的整改期限內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質監局可以進行處罰,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查封生產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