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成人借書證可以在成人圖書館借書,在期刊室過刊,參考書和現刊不外借;少兒借書證只能在少兒閱覽室借書;借書總額不低於押金上限。
3.讀者借閱圖書時需要到服務臺辦理借閱手續。借書的數量和期限取決於借書證的類型。
4.隨書刊外借的光盤應與書刊同時歸還。
5.中文書刊在20天的借閱期後可以續借壹次,讀者必須續借後才能歸還。借出的書刊必須按期歸還。如果逾期歸還,每本書每天要付10美分的滯納金。
6.借書時,讀者應仔細檢查是否有缺頁、亂塗亂畫、汙損等情況。如有發現,應立即申報並請工作人員蓋章。返還時如有非工作人員蓋章的汙損,按《違規處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7.閱覽室的書刊不準私自帶出。私自將圖書帶出者,將按公安有關規定處理。
8.圖書館提醒讀者自覺遵守國家關於保護知識產權的有關規定,妥善利用借閱的書刊。
壹.在圖書館閱讀所需的文件:
1.如果是去學校圖書館,只需要拿著學校專用的壹卡通,在入口處點壹下卡就可以了。裏面的書可以借,可以看,但是需要設定時間限制。超過時限,每天收取1美分的費用。
2.外面街上的圖書館壹般可以免費看書,有的需要辦卡才能看書。因地而異,視具體地區而定。
二、圖書館閱讀註意事項:
1.每位讀者只能申請壹張讀者證,可根據個人需要申請不同的功能。
2.申請參考借閱功能,外國讀者和外籍讀者必須同時出示上海市長期居住證。
3.所有中心支行都可以辦理普通的借出功能。其他功能需要在上海圖書館辦理。
4.讀者證僅限本人使用,如被他人冒用或借用,工作人員有權收回讀者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圖書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本法所稱公共圖書館,是指向公眾免費開放,收集、整理、保存文獻信息,提供查詢、借閱及相關服務,開展社會教育的公共文化設施。前款所稱文獻信息包括圖書、報紙、音像制品、縮微復制品和數字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