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如下:
2013年4月12日,備受關註的江蘇常熟“砍刀隊VS菜刀隊案”在常熟市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宣判。
壹審宣判結果
“砍刀隊”
主犯曾勇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被告人楊佳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被告人龔軍、胡煒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符永生、朱剛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被告人鄧威峰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緩刑壹年六個月;
被告人胡石洋、翟真真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
“菜刀隊”
被告人何強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
被告人張勝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被告人陳強、張人禮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壹年二個月,緩刑壹年六個月。
被告人龍雲中犯聚眾鬥毆罪,免予刑事處罰。
被告人李毅夫犯聚眾鬥毆罪,免予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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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簡介
事件發生在蘇州市常熟市,2011年4月2日,24人的“砍刀隊”上門械鬥時,被6人的“菜刀隊”擊退。該鬥毆事件視頻在網上曝光,立刻引起眾多網友關註,被網友戲謔稱之為“菜刀隊VS砍刀隊”。
事件起因
2010年底,常熟市忠發投資公司董事長徐建忠前往澳門賭博,在此期間向他人借有巨資。事後,自稱是債主的曾勇等人多次向其討債未果。
2011年4月2日中午,以曾勇為首的24人手持砍刀等刀具,前往常熟市忠發公司的二樓辦公室內,與以何強(公司員工)為首的6名湖南男子發生鬥毆行為。何強等人手持菜刀、椅子和垃圾桶等,“砍刀隊”被擊退至辦公室外後逃離現場,械鬥導致3人輕微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