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房東同意轉租二房東跑路了,租客有權繼續住。轉租行為經大房東授權且未超過原合同租賃期限的,大房東應當繼續履行合同,由此給大房東造成的損失應由大房東向二房東主張賠償;未經大房東授權或已超過原合同租賃期限的,租客簽訂的合同無效,租客應當及時報警向二房東追償。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七百壹十六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壹十七條 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轉租期限超過承租人剩余租賃期限的,超過部分的約定對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出租人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