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草案中提到的個人隱私保護、法律和道德風險、婚姻家庭等內容受到輿論關註。
文 | 張靖天
屬於民法典的新時代終於來了!
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這標誌著屬於民法典的新時代已經到來,同時也是我國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民法典草案由民法總則與各分編草案“合體”而來,包括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及附則,***1200多個條文。
無論涉及土地權屬制度、遺產繼承歸屬、個人隱私保護,還是高空拋物、鄰裏糾紛、婚姻問題、性騷擾等情況,民法典都能夠覆蓋到每個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它也被譽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
自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上決定提出這壹重大立法任務——編纂民法典後,“民法典”壹詞便開始頻繁進入公眾視野。
回顧近幾年來編纂民法典之路,從出臺民法總則到進行拆分審議各分編草案,再到民法典草案首次亮相,我國在制定民法典這方面,已陸續邁出了重要的“十大步”。
▲圖:民法典草案中重要的十步
各方面普遍認為民法典是以法治方式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體現,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對促進社會公平、正義都能夠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
尤其是單獨設置的“人格權編”和“侵權責任編”,這是世界《民法典》的首創,也為世界展示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國際輿論方面也認為,中國對於民事權利的保護已經進入了全新的“民法典時代”。
2020年作為民法典正式出臺之年,在今年兩會期間也更加備受關註。近幾天有關民法典草案中提到的個人隱私保護、法律和道德風險、婚姻家庭等內容都受到大量的輿論關註。圍繞相關話題,網絡中充斥著眾多高頻詞匯。
▲民法典詞雲圖
在民法典草案提請審議期間,新浪微博中有關“高空拋物”“設立離婚冷靜期”“未成年人遭性侵”等均形成了多個熱搜話題,吸引網友關註評論。截至28日15時,上述話題的累計閱讀量已突破2億。
此外, #權益受侵害如何自助免責#、#死者生前不反對家屬可決定捐其遺體#、#撫養權糾紛已滿八周歲子女有話語權#等與民法典草案關聯的話題也吸引著輿論關註。
新京智庫經過統計分析,梳理出了在民法典草案審議階段最受關註的幾大核心話題,具體如下:
關註度最高話題:防高空拋物寫入民法典草案
民法典草案的侵權責任編規定有關機關應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建築物管理人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此類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應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
此外,壹些案例由於找不到肇事者,最後判定全樓業主和物業***同賠償,引發了很多爭議。民法典草案對此要求有關機關要查處責任人,大大減少“壹人拋物、全樓買單”的情況。因為明確了物業公司責任,也會從源頭上守護好頭頂上的安全。
微博中有關“高空拋物”的話題出現較多,@人民日報、@央視新聞、@頭條新聞等媒體主持了相關話題,累計吸引多達2.5億次閱讀。這是網友關註度民法典相關話題中最高的話題之壹。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對於防高空拋物寫入民法典草案,網友普遍予以支持。但不少人認為“壹人拋物、全樓買單”確有不妥之處,建議安裝攝像頭監視,嚴懲高空墜物者。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但也有大V表示要想解決高空拋物還得靠《刑法》。
知名法律博主@楊文戰律師(242萬粉絲)則認為:“防高空拋物這事兒民法典是解決不了的。民法解決的是賠償數額和責任的問題。高空拋物的難點在於‘真兇’的確認,以前民法的解決方案是找不到‘真兇’,所有‘嫌疑人’壹起賠,顯然這種方式沒啥震懾力。”
支持率最大話題:未成年時遭性侵18歲後仍可訴
民法典草案規定:遭受過性侵害的未成年人,成年後可通過法律途徑主張自己的權利。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央視新聞在微博主持了相關話題後,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關註和轉發,在網友留言中可以看出,點贊、支持的聲音層出不窮。僅首發微博的點贊量就突破了30萬人次。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民法典草案的這項規定之所以成為兩會期間熱點話題,源於近期幼童性侵害事件的頻發。從新城控股董事長猥褻9歲女童到上海市男幼師猥褻兒童,以及前不久讓輿論沸騰的“鮑毓明性侵14歲養女”壹事,都引起網友高度關註和不滿。網友紛紛留言譴責鮑毓明這樣的人,同時也對受害人積極維權予以大力支持。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微博大V、育兒名博@王人平(291萬粉絲)指出:“支持!很多未成年人遭性侵時,受限於自己當時認知能力和心智發展水平,或出於恐懼,或出於不知所措,都沒及時報案。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受害人年滿十八周歲之日起計算,可以更好地打擊性侵犯罪,支持受害者維護自己的權利,保障自己的權益。”
爭議較多的話題:設立離婚冷靜期
圍繞首部民法典草案中關於“離婚冷靜期”的條款是否應該刪除,在網上引發熱議。
首先看看支持該條款的聲音:
5月23日,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表示,對於每個人而言,離婚自由是法律賦予的權利,司法上予以尊重。但是離婚太多太隨意,某種程度上也會給家庭和社會帶來壹定的不利影響和後果。
白巖松認為,設計這樣壹個冷靜期,不是說要限制離婚自由,而是說現在有越來越多的沖動的、輕率的決定要離婚的念頭。有這麽壹個月的時間冷靜壹下,真想離婚的不差這壹個月。這壹個月恰恰不是對婚姻自由的壹種破壞,而是為了防止因過度自由而導致的草率。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婚姻法專家金眉也認為離婚冷靜期的設立有利於減少沖動離婚,它不但不會阻礙離婚自由,還有利於促進家庭圓滿和社會穩定,對未成年子女的培養也有積極意義。
然而,從整體輿論來看,呼籲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的占比更高。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作家協會全國委員會委員蔣勝男建議民法典草案刪除“離婚冷靜期”。她表示,婚姻就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對於90%的人來說不需要“離婚冷靜期”,要離婚的人壹天都等不得。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蔣勝男的言論壹度成為微博熱搜話題,不少網友留言支持: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同樣支持刪除“離婚冷靜期”條款的還有微博大V、兩性專欄作者@女王易衡(718萬粉絲),她認為:“大家不希望有離婚冷靜期,它就是侵犯了婚姻自由,立法不能太過走‘精英’‘父母官’思路,要照顧到普遍的常識和訴求。”
@新京報發起了妳如何看待離婚冷靜期?的投票,約91%的網友並不贊成設立離婚冷靜期,具體原因有家暴、成年人可為自己決定負責等。更有網友調侃稱:“結婚也需要冷靜期。”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對於外界對“是否有必要設立離婚冷靜期”爭議,全程參與了此次民法典編纂工作,中國著名民法學家、全國人大代表孫憲忠作出回應,他表示:“多數人是認真考慮婚姻問題,對於95%的人來說,要離婚壹定是經過了深思熟慮,有些可能已經爭執多年,在離婚時感情破裂壹定有相關證據,針對這部分人群,冷靜期是不是還要適用,法院也需要慎重考慮,因此亦不存在少數人綁架多數人的問題。”
結語
無論是社會沖突、家庭矛盾還是倫理道德,壹些話題在民法典草案審議階段受到輿論熱議的同時,也從側面凸顯出了不少存在多年的社會痛點。事實上,生活中還有很多新老問題都要遵循和依靠民法典來解決。民法典的出臺不僅及時全面地回應了公眾關切,體現出“民有所呼,法有所應”,還能夠通過引導我們每個人積極地貫徹和落實,從而防止或減少不良負面行為事件的發生。相信隨著民法典的出臺,未來百姓生活定會更加安全、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