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是指在債的關系中權利主體具備的能夠要求義務主體為壹定行為或不為壹定行為的權利。債權和債務壹起***同構成債的內容。債權與物權相對應,成為財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債務是指債的法律關系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為壹定行為或禾為壹定行為的義務。如在買賣合同中,出賣人有將出賣的物品交付買受人的義務,這就是為壹定行為的債務。
債務承擔必須以合同的方式進行,依其簽訂合同的方式有以下幾種:
1、債務人與第三人(承擔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權人的同意:
2、承擔人與債權人達成債務轉讓協議,經債務人同意;
3、債務人、第三人及承擔人三方***同或分別達成債務轉讓協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企業破產法》
第四十二條
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後發生的下列債務,為***益債務:
(壹)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
(二)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
(三)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四)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
(五)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六)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