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註銷的公示期壹般為30天。在此期間,企業應當成立清算組,並自成立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債權人應當在接到通知後三十日內申報債權;未接到通知的債權人應當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申報債權。公示期滿後,如無債權人提出異議,企業可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辦理註銷手續。由公司登記機關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工商註銷的流程:
1.提交註銷申請: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註銷登記申請;
2.公告公示:工商部門將在指定媒體公示企業註銷信息,壹般為45天;
3.清算:企業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處理債權債務關系;
4.註銷稅務登記:工商註銷前,企業需要先去稅務部門辦理稅務註銷;
5.註銷登記:清算結束後,向工商部門提交清算報告及相關材料,申請註銷登記;
6.取得註銷證明:經工商部門核準後,企業取得註銷證明。
綜上所述,企業應當在工商公示期後30日內註銷營業,在此期間應當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報債權。公示期滿後,無異議的,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註銷。
法律依據:
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
市場主體未發生債權債務或者已清償債權債務,未發生或者未結清結算費用、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賠償和應納稅款(滯納金、罰款),且所有投資人書面承諾對上述情況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的,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註銷登記。市場主體應當將承諾書和註銷登記申請通過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20天。公示期內沒有相關部門、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異議的,市場主體可以自公示期滿之日起2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註銷登記。個體工商戶按照簡易程序註銷登記的,不需要公示。登記機關會將個體工商戶註銷登記申請推送給稅務等相關部門。如果相關部門在10天內沒有提出異議,可以直接註銷其註冊。市場主體註銷依法須經批準的,或者市場主體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不適用簡易註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