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共有45類,其中商品和服務各占壹些類別。企業要想充分保護商標,最直接的方式就是采用全品類註冊,但是商標全品類註冊成本太高,壹般來說可能不適合壹些初創企業。但是如果妳不在所有類別申請,別人可以在其他類別使用同壹個商標。
版權與承載作品的商品無關,不需要註冊就可以獲得版權保護,所以用版權保護壹個外觀設計成本相對較低。但同時,版權的局限性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簡單的文字不能構成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簡單的圖形也不能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著作權受到侵害時,權利人必須提供證據證明自己是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如果著作權人難以證明自己是作品的創作者或者權利的繼承人,就會給權利人主張權利造成很大困難。版權登記制度的建立就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如果權利人是在作品創作完成後進行著作權登記的,舉證時只需出示登記中心出具的證明,壹般會得到法院或相關機關的認可。
商標和專利是傳統意義上的知識產權,具有地域性和嚴格的屬地性。國內的商標和專利在國外沒有效力,需要重新申請。另外,兩者都具有時間性,區別在於商標可以無限期延續,專利到期後,將成為社會免費技術。
對於產品外觀設計相對復雜、商標圖案較大的產品外觀設計,除了標簽產品外,還要申請商標和專利,最大限度地保護力度和範圍。
商標權和外觀設計專利權的法律依據不同,兩種權利的保護期限也不同。商標權可以通過申請續展獲得,理論上可以無限期續展,而外觀設計專利權是有期限的。超過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期的,該外觀設計可以由專利權以外的人作為商標申請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