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鄉村供銷社營業執照,需要前往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
鄉村供銷社營業執照的辦理部門是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據:《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設立大會紀要、全體設立人簽名、蓋章的章程、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全體出資成員簽名、蓋章予以確認的出資清單、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成員名冊和成員身份證明復印件、住所使用證明、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合作社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業務範圍涉及前置許可的文件。
成立農村供銷合作社的意義:
農村供銷合作社簡稱“供銷社”。在農業合作化過程中,我國農民自願籌集股金並由國家扶助起來的社會主義合作經濟組織,是農村社會主義商業的主要形式。
它在活躍城鄉經濟,促進商品流通,扶持農業生產合作社,方便農民群眾生活等方面起重要作用。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國家的政策法令,承擔國家計劃產品的購銷任務,供應農業的生產和生活資料,提供市場信息,組織農民發展多種經營,領導和管理農村市場。
地方領導機構是省(市)、地、縣供銷社。鄉(鎮)設基層合作社。縣供銷社已改為縣聯社,作為基層供銷合作社的經濟聯合實體。基層供銷社是根據農村商品流通的實際需要,方便群眾購銷,符合經濟核算的原則建立和設置網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