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商標註冊人依法支配其註冊商標,禁止他人侵犯的權利,包括對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收益權、處分權、續展權和禁止他人侵犯的權利。
商標權是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可以用來還債,即依法轉讓。根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商標是可以轉讓的。轉讓註冊商標時,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商標權的特征:
1,獨占
也稱獨占性或壟斷性,是指商標註冊人享有其註冊商標的專用權。賦予註冊商標所有人專用權的基本目的是通過註冊建立特定商標與特定商品之間的固定關系,從而保證消費者能夠避免混淆,獲得準確的商品來源信息。
2.及時
指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內,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不再續展的,不再受法律保護。
各國商標法壹般都規定了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期限。有的國家規定的期限較長,有的國家規定的期限較短,從二十年到七年不等,大部分是十年。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專用權的有效期為十年。
3.區域性
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是指受地理範圍的限制。註冊商標專用權只在商標註冊國享有法律保護,非註冊國沒有保護義務。在中國註冊的商標要想在其他國家獲得商標專用權並受到法律保護,必須分別在這些國家註冊,或者通過《馬德裏協定》等國際知識產權條約在協定成員國申請領土延伸。
4.財產
商標專用權是壹種無形財產權。商標專用權的整體是智力成果,凝聚了權利人的心血和勞動。智力成就不同於有形的物質財富。雖然需要用某種載體來表現,但載體本身並沒有太大的經濟價值,只有載體中蘊含的智力成果才能體現出巨大的經濟價值。
5.種類
類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對商標註冊申請人提交的商標註冊申請中核準的類別和商品(服務)項目名稱進行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