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電子承兌匯票的其他功能
電子承兌匯票雖然只能在網上轉讓,但其功能與紙質承兌匯票無異,都具有相應的承兌、交割、背書、質押、貼現、現金轉賬等功能。在入賬時,我們可以打開之前收到的票據列表,選擇對應的電子承兌匯票,直接在電腦上打印出來,作為入賬憑證。另外提醒大家,紙質賬單收到後要及時打印。
2.銀行承兌匯票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條件
1,在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註冊登記,依法從事經營活動,持有有效的經年審的營業執照,實行獨立經濟核算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
2.在信用社開立結算賬戶(原則上要求開立基本結算賬戶),並有兩年以上結算業務往來。
3.承兌申請人與匯票收款人之間存在真實合法的商品交易關系。
4、與信用社存在真實的委托付款關系。
5.良好的信譽、可靠的資金來源和支付車費的能力。
6.我行必須保留不少於匯票票面金額50%的保證金,並實行專戶管理。同時提供信用社同意接受的敞口風險的擔保,即票據金額扣除保證金後的余額。
(2)搬運要求
1,最低存款不低於50%;
2.簽發銀行承兌匯票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出票人的資產負債率不得超過70%;
4.向出票人收取銀行承兌匯票金額5‰的壹次性承兌手續費;
5.銀行承兌匯票由縣級聯社按照短期貸款和單戶余額的權限統壹審批。超越權限,向辦公室或省協會報告。
三。申請所需的信息
1,填寫銀行承兌匯票業務申請書;經會計(審計)事務所審計的最近三年及本期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現金流量表。成立不滿三年的企業,提供成立同期的財務會計報表。
2.受理申請所依據的商品交易合同、增值稅發票、運費憑證等文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復印件和年檢證明;國地稅登記證和年檢證復印件。
3.章程,經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後申請開立承兌匯票的正式文件。
4.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代理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5.檢查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代理人的簽名樣本。
5、貸款證年檢及查詢代碼。
第四,電子承兌匯票的承兌
如果壹家公司要接收另壹家公司的電子承兌匯票,需要向另壹家公司提供其全稱、銀行賬號、開戶行和銀行行號。提供所有信息後,即可接收電子承兌匯票。另外,簽註公司可以選擇在收貨公司簽收前取消;但收貨公司簽收後,不能撤銷背書公司。這裏所說的背書,是指持票人為了將票據的權利轉讓給他人或者將某種權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據背面或者便箋條上記載有關事項並簽名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