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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坡施工資質要求

法律分析: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的高低是提高居民幸福指數的重要因素。建築工地揚塵防治的實施,既是打贏藍天保衛戰的關鍵壹步,也與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關。建築工地數量100%,要抓好建築工地揚塵汙染防治。

壹、施工現場100%圍擋。

(1)關於圍欄的壹般規定

1.工地開工前,必須在工地周圍連續設置圍合院墻(施工圍擋),采用彩鋼瓦、填充墻等硬質原材料進行搭設,並確保施工人員和附近路人的安全。現場園區圍墻擬采用連續、封閉的預制輕鋼結構構件組裝成建築主題活動的施工圍擋,以減少城市垃圾,保護生態環境。

2.所圍原材料堅固耐用,外觀設計美觀大方;院墻(工地大門出入口)標有工程名稱、基建(代建)、施工、工程監理、勘察、設計方案企業及監管機構,並配有相關質量、安全、文明行為施工宣傳字樣。施工告示牌壹般掛在工地大門右側的墻上,高度為1.8米。

3.推行建築工地揚塵汙染控制信息內容公示制度。各施工企業應在工地圍墻(工地出入口圍墻)上向社會公示工程概況、揚塵汙染治理對策、越野移動機械設備明細、基本建設多義務公司名稱及項目經理姓名、公司及工程所在城市相關領域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電話。

4.施工期半年以上的工程施工必須選擇連續封閉的院墻,墻面采用20厘米厚的磚砌,圍擋高度不低於2.5米或采用預制建築原材料進行圍擋;施工期間,整改期後15天以上工程選擇高度不低於2.5米的連續封閉施工圍擋,擋板采用角鋼支撐,C形鋼柱與路面上的土和鋼梁的間距不超過3.3米;工期在15天以下,選用標準緊扣式鋼護欄(馬鐵金格)進行圍擋;市政工程人行橫道施工中規定,圍擋應采用透明圍擋原材料。

㈡關於圈地的實際規定

1.裝配式建築原材料圍擋規定:(1)圍擋原材料堅固耐用,外觀設計美觀大方;(2)使用標準板架設電桿,鋼梁間距不得超過3.3m(3)統壹選擇20厘米高、20厘米厚的磚墻圍起腳石,防止汙泥和汙物從擋板中漏出;(4)立柱頂部配有_LED照明,約6米/燈;(5)院墻上方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2.填充墻式實線院墻的設置規定:(1)砌墻角、柱墻,墻角高度不小於50 cm,墻角、柱墻兩側貼地磚,柱墻間距不大於3米。每隔6米在柱帽頂部安裝圓形led節能燈,工作電壓應小於36V,並采取壹定的有效措施保證用電安全,對外墻瓷磚進行打磨和清理;(2)墻體厚度不小於180mm。當墻的壹邊長度超過50m時,應在20-30m處設置變形縫,沿墻每隔3-5m設置壁柱。(3)院墻上方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3.安全鑒定。(1)應根據車流方向設置“路面施工註意減速”、“限速XX公裏”的標誌。占用道路時還應設置正確引導車輛變道的標誌。施工圍擋區、前後左右、占用施工區應設置警戒區、上下遊結合區、上下遊緩沖區、施工區、中下遊緩沖區、中下遊結合區,警戒區應設置“施工車輛應減速行駛”。(2)與行車道相鄰的圍墻和板應在墻的頂部、中部和底部貼上反光貼。考慮到城市規定墻面要貼廣告招牌,可以間隔設置反光貼和廣告招牌;(3)在圍護墻和板頂每隔約10 ~ 15米設置夜間施工警示燈;(4)占用路面施工封閉區域,在迎車面起點和終點設置黃燈和防撞墩;(5)在圍墻和與行車道相鄰的墻的兩側,每隔不超過壹米設置鋼制防撞護欄。

4.外墻裝飾條例。根據市政府督查室的統壹規定(以此為準),張貼公益廣告宣傳片或標語等。,可適當張貼在企業宣傳畫報上。公益廣告視頻總面積占建築圍擋面積的比例不低於30%。施工圍擋的公益廣告視頻應當按時清理、維護、保養,損壞的應當立即拆除、更換。

5.沿海岸將路口圍起來,按照交管部門的規定在邊緣30米範圍內設置透明隔斷(參考下圖)。

(3)維護和更換

1.院墻外立面損壞的,應當立即更換或者修復。如果院墻外的海報或廣告被磨破了,就應該進行翻新。擋板建築的立面和廣告海報應進行維護、清潔和更換,以保持擋板建築的立面幹凈、整潔和清新。

2.平時要指派專職人員對鐵馬、水馬、鋼護欄等易移動的封閉原材料進行巡視維護,隨時隨地進行整改;鐵外殼原材料至少每半年保養壹次,塗防銹漆,壹些塑料等脆性原材料應立即拆除更換。

(4)深基坑圍護

1.深基坑圍護有嚴格的規範和細化。壹般要應用定制的防護圍欄,不使用無縫鋼管和祖母綠安全網,標配用無縫鋼管和祖母綠安全網封閉。

2.圍護采用標準化型鋼護欄,高度不低於1。2m,護欄立柱間距不得超過2m。護欄立柱應用基礎鋼筋錨固,並設置基礎線(高20cm)。

3.歌山圍欄歌山條間距不得超過15cm。

二、場地地面100%硬基。

(1)大門外安全通道、臨時設備間路面、原材料堆場、建築鋼筋加工廠、倉庫路面等部位應澆築厚度不小於20cm、抗壓強度不小於C15的混凝土進行硬化,機動車安全通道總寬度不小於3.5m..

(2)施工現場采用預制混凝土構件或可多次重復使用的厚鋼板進行鋪裝工藝,並進行全方位硬化。

(3)在日常生活高速服務區範圍內,嚴格按照工程施工現場文明行為施工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全方位采取地面硬化對策,提高灑水降塵。

(四)行車類別的施工面(包括天然地基、路基工程、深基坑面、護坡、施工便道等。).在施工現場的基坑內,施工便道應立即用碎石、厚鋼板或其他原材料填實,避免揚塵。施工到±0.00時,施工路面必須硬化。施工現場執行水泥混凝土硬化標準時,應盡可能選擇地面硬化對策。當硬底化對策無法應用時,應選擇以下技術措施來控制粉塵:

1.如果施工作業延誤時間在15天以內,應采取灑水和防汙染措施;

2.施工作業延期時間在15至3個月的,表層應噴塗清透保濕乳液或其他表層幹固原料,並完善噴淋水的防汙染對策;

3.施工作業延誤時間超過3個月的,應采取防汙措施對土壤進行改良(混合料集中拌和後現場攤鋪碾壓或現場噴灑保濕乳液,用機械設備現場攪拌碾壓);攤鋪厚度、保濕乳液用量等根據施工作業空間、施工車輛的大小和總數等確定。

三、場地碎石土,原材料100%覆蓋

(壹)工程余土和城市垃圾應集中、分類堆放,並應覆蓋嚴密。施工現場宜設置封閉式垃圾池,禁止向高處拋撒;非施工作業面的裸露土或臨時存放的土堆3個月不使用的,應進行覆蓋、夯實、灑水等抑塵措施。

(二)廢土、廢料等城市垃圾的臨時覆蓋可以用編織袋或網覆蓋。(3)工程建築基坑開挖後,應盡快回填,不能立即回填時,應采取覆蓋或幹固結等對策。

(4)對於裸露的礫石土,可以選擇用滿網覆蓋或封閉筒倉。

四、建築工程100%灑水(工程拆除100%灑水除塵)

(壹)拆除工程必須采取灑水除塵的對策。當天氣達到5級時,應終止項目的拆除。余土應當立即清除或者覆蓋,垃圾應當自拆除施工生效之日起3日內清除完畢,並按照《工程拆除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執行。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關鍵在於新建項目的設置)

1.設置位置:工地院墻上方;臨近深基坑的基礎施工和土方回填;當涉及基坑施工時,應在每個混凝土支撐點上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直排網格和升降鋼管腳手架在主體建築中的行為;自動噴淋系統應設置在容易產生粉塵的位置,如起重機;城市道路建設瀝青路面工程;拆除工程、爆破工程、預拌幹粉砂漿施工;建築和市政工程建築圍護;施工現場的重點路面或施工環節應采取噴霧器、自噴或灑水等揚塵汙染控制對策。

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置規定:土方回填的深基坑布置間距1.5m,噴頭尺寸4cm,布置類別緊貼深基坑;有直排網格結構,每隔3米設置自動噴灑系統,噴頭尺寸4 cm。標準首線設置在15-20米,之後每隔25米設置壹條線;工地圍墻外場與工地重點路面的距離為3米,噴頭尺寸設置在4厘米的圓圈內;其他易產生粉塵的施工作業,應根據粉塵環境的汙染程度,配備相應的噴霧降溫設備或灑水除塵。

3.開啟自動噴水系統或灑水除塵程序。根據施工現場的揚塵情況,每天至少灑水4次,沿施工路面灑水時間為早上7:30-8:00,下午11:00-12:00,下午14: 30-15: 00。粉塵和空氣汙染較多時,應在65438年6月至次年2月發放6次以上;按此打開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_ _ _ _ _ _ _ _ _ _ _ _內場路面總車流量高於地面,每30分鐘4個乘客,整個路面保持濕潤。

4.責任落實。日常灑水、開啟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和噴霧降溫設備應由專職人員負責,並建立專業登記簿,責任人應記錄在案並簽字。

(3)霧炮機設備設置。土方回填時,在距離深基坑30-50m處增加1霧炮機械設備。合格揚塵規定:土方回填作業中,作業區預計揚塵高度低於1.5m,不會向省外擴散;在結構施工和安全建築裝修中,工作區域的預計粉塵高度小於0.5米;關於施工現場非工作區域估計無粉塵的規定。在此規範之外,霧炮機設備和自動噴塗系統被指定為開放的。

(4)施工現場應安裝PM2.5監測儀器等空氣指標監測設備,可標準接入主管部門的視頻監控系統,並將數據監測報送至市粉塵監測平臺(內置於環保局)。當監測設備小時PM10濃度值超過200mg/立方米或PM2.5濃度值超過100mg/立方米時,應開啟霧炮機設備和自動噴灑系統。

五、100%離開工地的車輛沖洗了輪體。

(1)應指派專職人員在工地出入口進行車輛清洗和歸檔,進出工地的車輛輪胎和車身表面應徹底清洗幹凈,保持整潔,方可進出工地。

1.車輛清洗清潔度規範:進出施工現場的運輸車輛輪胎和車身表面應徹底脫泥,確保車輛離開施工現場時沒有黃沙。

2.建立自卸車管理辦法臺賬,詳細記錄車輛證件信息內容、進出信息內容、清洗狀況、封存狀況等。每次清洗車輛,進出現場車輛的車牌號、駕駛人姓名、出入房間等信息都要記錄在案。車輛清洗完畢後,駕駛員和清潔工應當簽字,施工單位負責人應當隨時對車輛清洗狀況進行檢查。

3.施工企業在工地運輸剩余泥漿過程中,應指派專業管理人員負責運輸建築垃圾,並承擔剩余泥漿裝載檢查和“禁止入內、禁止出外”(“禁止入內”是指堅決禁止無《廣州市建築垃圾運輸證》的車輛進入工地;“三不準”是指對超重、無蓋、未清洗、車身整潔的有輪車輛等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堅決禁止其離開施工現場。

4.運輸工程施工余泥的車輛必須采取壹定的有效措施,做到全封閉、密閉、平裝,以保證車輛的清潔。土方回填的裝載高度不得超過運輸車輛外壁的標準高度;車輛鋼制後蓋板必須與底盤平行,視角不得歪斜;車體和車輪回填,無散落土方;車輛經過洗車店後離開工地大門時,車身沒有汙泥滴落。

(2)設置洗車槽的規定。施工現場車輛出入口內,應配備現澆混凝土洗車店設備,采用寬3米、長5米的矩形框,以寬30厘米、深40厘米的溝槽排列。車輛清洗設備應按要求配備排水管和砂漿沈澱設備;現場機器、機械設備、車輛必須設置循環系統自來水設備,用於清洗自來水,並指定專職人員管理辦法。

(3)車輛清洗設備配置規範。應配備_壓力清洗高壓水槍或安全_自動洗車設備;對於不具備洗車店設備的市政工程和管道工程項目,施工企業應選擇便攜式水沖洗機械設備對現場車輛進行清洗,並在項目監理機構願意後指派清洗服務人員進行。

(4)關於裝載建築垃圾的規定。離開施工現場的余土、粉狀原料運輸車輛應平裝,不得高於後備箱護欄,覆蓋率為100%。施工現場采用自卸汽車或建築裝飾材料(砂、石灰粉或余泥)運輸車輛。禁止用白色帆布或安全網覆蓋車廂。兩側全自動隔斷的車廂全部選用密封,避免建築裝飾材料、工程項目廢棄物、余土飛揚、散落、泄漏。

(5)全方位安裝圖紙監控系統。

1.房屋工程開工時,必須在現場新建工程施工出入口安裝圖紙監控系統,保證清晰監管車輛的清洗狀況和運輸車輛的車牌號;新建工程土方回填作業期間,需在土方回填作業區附近安裝地圖監控系統,監控視頻現場保存至少30天。

2.在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總建築面積5萬平方米的土地資源基坑開挖平整新建項目,必須配備揚塵視頻監控系統機械設備,可與當地監理單位視頻監控系統管理中心標準連接,實時監控系統施工現場揚塵管理方式和現場車輛清掃狀況。

六、長期裸露土壤100%覆蓋或美化。

(壹)暴露在施工現場3個月以上的土地資源應進行園林綠化;暴露時間少於3個月的土地資源應覆蓋、夯實並灑水抑塵。

(2)必須堆積3個月以上的殘土、殘樁要覆蓋遮陽網,澆水保濕補水,培育自然植物群落;或者種植成本低、附著性強、生長發育快的木本植物,實施臨時美化。短時間內無法按照總體規劃實施空間布局綠化的,可以采用綠色生態噴塗的方法實施臨時綠化。施工現場裸露土地資源小區綠化率不低於95%。

(3)土堆的邊緣要用各種方式的鉆石建造來解決問題。土堆要全方位覆蓋遮陽網,經常灑水,避免揚塵。要種植草坪種子和盆栽花卉,植物種子要與表層土層緊密結合,然後噴水保濕補水,勤養護,直到所有綠植正常生長發育。施工現場堆放場地應配備簡易噴灌設備,適度灑水保濕補水。

七、基本建設、施工、工程監理公司在落實“六個100%”規定中的責任。

(1)施工單位的工作職責

1.全面負責施工揚塵汙染的防治。合理將建設項目揚塵汙染防治費用納入工程預算,在施工合同協議中確立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義務,督促施工單位編制工程建設揚塵汙染防治重點計劃。

2.項目殘積土集中處理申請應急處置程序是合理的。

3.超過3個月未使用的土地應進行景觀美化,鋪設或覆蓋其裸露的沙子;閑置不足3個月的,應當進行防汙遮蓋。

(二)施工單位的工作職責

1.在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的實際工作中,落實了施工現場的各項揚塵防治措施,建立了揚塵汙染防治檢查的規章制度。

2.施工單位應當制定切實可行的施工揚塵汙染防治實施意見和揚塵汙染防治應用方案;在施工現場公示揚塵汙染防治措施、責任人電話和揚塵監管機構等信息。

3.應與相對有資質的運輸企業、建築應急處置場所簽訂應急處置協議,立即清除垃圾工程施工土方回填、工程項目余土、城市垃圾等松散原料。

4.對實行施工總承包管理方式的項目,總施工單位應對分包企業的揚塵汙染防治工作負總責,並與分包企業簽訂相關管理方式協議,督促分包企業落實揚塵汙染防治對策。

(三)施工單位的工作職責

1.將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納入工程監理範圍,在監理規劃中明確提出有針對性的工程監理對策,推動對施工單位揚塵汙染防治的檢查,督促施工單位落實揚塵防治對策。

2.在工程監理全過程中,發現施工單位未落實揚塵汙染防治對策的個人行為,應規定施工單位整改。情節惡劣的,應規定施工單位暫時終止施工,並立即向建設單位報告。建設單位拒不整改或者終止施工的,建設單位應當向項目所在地市相關領域主管部門報告。

八、各住房建設單位和各管理機構的管理和控制義務

(壹)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各(質)安管理機構要將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日常管控範疇。按照“誰發證,誰承擔”和屬地標準,創建項目建設細化管理辦法,建立管理義務企業和責任人。

(2)嚴格控制,精益管理。

1.加強對新項目建設的控制。對策不完善、管理辦法不及時的新項目不得開工建設;完善對未經建設審批擅自開工基本建設的建設項目監管,向城管單位舉報。

2.實施詳細的管理方法。創建新的建設項目明細和重點控制新的項目明細,建立預防義務企業和責任人、監督機構和責任人,完善相應措施,落實臺賬,立即升級和細化管理辦法。

3.依法辦案,督促落實相應措施。各監理機構在對文明行為施工進行正常監督檢查時,應督促義務公司嚴格按照防塵對策相關文件執行。將土方回填、市政道路工程、交通出行市政道路工程、加氣站等施工現場納入重點控制名單,進行重點監管和重點檢查。對發現的揚塵環境汙染落實不及時的施工工地,要建立臺賬,督促整改,並及時進行通報。應采取個人信用懲戒和行政許可等方式,督促施工現場落實“六個100%”的管理方法。

4.增加曝光範圍。各住建部門要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施工揚塵環境汙染投訴和信息公開的規章制度,完善重點監管和跟蹤的規章制度,對揚塵環保治理不到位、小黑點整治不到位、後續解決方案不到位的自願企業,立即根據主流媒體或單位網站向社會發布。

(3)機關相關行業協會應將工程施工揚塵汙染防治納入文明、安全、綠色施工示範工程評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二條大氣汙染防治應當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堅持源頭控制,規劃優先,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優化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能源結構。

防治大氣汙染,要加強燃煤、工業、機動車船、揚塵、農業等大氣汙染綜合防治,開展區域大氣汙染聯防聯控,實施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汙染物和溫室氣體的協同控制。

第三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汙染防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汙染防治的財政投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對本行政區域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制定規劃,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減少大氣汙染物的排放,使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並逐步改善。

第四條國務院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對省、自治區、直轄市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大氣汙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考核辦法,對本行政區域內地方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大氣汙染防治重點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估結果應當向社會公開。

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大氣汙染防治實施統壹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大氣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國家鼓勵和支持大氣汙染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開展大氣汙染來源和變化趨勢分析,推廣先進適用的大氣汙染防治技術和設備,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充分發揮科學技術在大氣汙染防治中的支撐作用。

第七條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減少大氣汙染,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公民應當增強大氣環境保護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