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學歷落戶
凡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
(壹)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職業學校(含技校)畢業,或具備國民教育同等學歷的人員及留學回國人員。
(二)具有本科(含)以上學歷的,不受年齡限制;具有本科(不含)以下學歷的,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
二、在校大學生落戶
全國高等院校在校學生(教育部學信網在冊人員),均可遷入本市落戶。
三、人才引進落戶
(壹)專業人才落戶。
凡符合專業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專業技術人才包括:參照《西安市A、B、C類人才認定實施細則》《西安市D、E類人才分類認定辦法》認定的A、B、C、D、E類人才;擁有屬於自主知識產權的專利或者專有技術人才;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專業人才。
(二)技能人才落戶。
凡符合技能人才標準的人員,可遷入本市落戶。技能人才包括:世界技能大賽前十名獲得者;省級、地市級和行業(部級)技能大獎、技術能手、技術標兵稱號獲得者;具有首席技師、高級技師、技師技術等級者;具有高級工、中級工等級者;受到市級以上評定表彰的各類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