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準確的說應是"承包經營管理",是指企業與承包者間訂立承包經營合同,將企業的"經營管理權"全部或部分在壹定期限內交給承包者,由承包者對企業進行經營管理,並承擔經營風險及獲取企業收益的行為。
發包是指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壹並交給壹個工程總承包單位完成或者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壹項或幾項交給壹個承包單位完成的行為。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五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由於承包只是企業經營管理的壹種補充措施,不能消滅、變更原有企業或創設新的企業,也不能改變原有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
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過程中,發包人將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壹並交給壹個工程總承包單位完成或者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壹項或幾項交給壹個承包單位完成的行為。
分包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單位將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壹部分依法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的承包單位的行為,該總承包人並不退出承包關系,其與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發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壹個招標項目可以整體作為壹個包(壹個標即整體項目),也可把壹個整體招標項目,分拆多個包(或稱多個標),既可單個招標,也可同時招標。投標人只允許投壹個包(即壹個標),或者可同時投多個包(即多個標)。
上述如何分包(或稱分標)和如何招標,以及如何授予合同,均由招標人確定,並在招標文件中寫明。要依據招標項目特性、實施隊伍能力和狀況,以及招標人自身的管理能力等,作出分包(分標)方案,進行比較,再最後確定分包方案。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詞條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