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虛假申報納稅的,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由稅務機關限期改正,並處5萬元以下罰款。納稅人不繳納應納稅款,並采用各種手段阻止稅務機關追繳稅款的,應當受到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編造虛假計稅依據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五萬元以下的罰款。《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五條納稅人未繳納應納稅款,以轉移、隱匿財產等手段阻礙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的,由稅務機關追繳未繳稅款、滯納金,並處未繳稅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