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對各類公共* * *資源交易信息進行統壹發布,包括招標公告、采購公告、出讓(掛牌、拍賣)公告、中標(交易結果)公示、交易活動不良行為記錄等。;
3.辦理開標、評標、定標等相關事宜,為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
4.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認證、統計和分析,為公共資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詢和服務;
5、綜合評標專家庫的建立、管理、使用和維護;
6、建設、管理和維護市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的場所、設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7.負責進駐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