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打著農業建設的幌子發展房地產,壹是對農業生產造成損害,對耕地、基本農田的侵占。二是對農民權益的侵犯。這樣的房屋建好後,可以出租給城裏的人,還附帶了大棚,讓農民們失去了耕地,長期的生活也就沒有了保障。三是破壞了國家的糧食安全,破壞了國家的食品安全。其背後的利益驅使:開發商只需少量投資,便可通過改變大棚的使用而"坐地生金";買家可以花更少的錢得到壹塊土地,稍微裝修壹下,就可以實現城市居民的"田園夢",所以他們很樂意看到這壹幕。對有關問題的管理不到位。3、因為農民可以從"大棚房"中獲利,壹些村幹部"視而不見"。另外,"大棚房"的表層覆蓋著壹層薄膜,應該乘葛僅從外部無法察覺到隱藏在裏面的違建,國土部門難以透過衛夜奔的衛星等手段找到。
4、地方政府要切實履行政府的主體責任,加強問責,從根源上消除"大棚房"滋生的土壤。同時,要健全土地管理體制,強化監督責任,填補管理漏洞,強化國土資源執法。規劃國土委員會和市農業委員會、市網信辦正在研究如何對"大棚房"等違規建築進行日常監管。要對拆遷後的土地進行最大限度的利用。天津、武清等地在"大棚房"被拆除之後,把土地的整治工作列為了重中之重。還安排了種苗、肥料、蔬菜種植等農業技術部門的技術支援。
以上就是關於什麽是大棚房,以及地方政府如何履行政府責任進行整改等相關知識內容,希望本篇文章能給大家帶來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