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警告信對於侵權行為和後果來說,並不是很嚴重,涉嫌侵權的企業也不算太大。權利人可以通過發送警告信的形式提醒對方,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
2.以賠償為目標如果被訴侵權行為給權利人造成了重大損失,權利人打算以賠償為目標起訴侵權人,在向法院提起訴訟之前,應積極充分地準備好侵權的證據和自己遭受損失或對方獲得利益的證據,為日後的法院訴訟做好準備,占據有利地位。
3.以訴訟促和談有時,權利人向法院提起訴訟是為了與侵權嫌疑人進行和談,彌補其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而不是為了得到法院的判決。權利人在雙方談判之前就應該知道自己的底線,同時也要盡力調查對方的底線,以便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4.多次通過訴訟清場,權利人很難從訴訟中獲得全額賠償,但如果不提起訴訟,侵權行為就會蔓延,權利人的市場份額會受到很大影響,所以權利人不得不提起訴訟,以奪回正版市場份額。比如,壹個奢侈品牌可以容忍做工很差的假貨在集貿市場以白菜價出售,但絕不會接受高質量的仿品在酒店和商場出售,因為前者的消費群體並不是權利人的目標群體,而後者很可能會分流權利人的目標客戶。因此,即使權利人不能從案件中獲得全額賠償,也會采取法律手段甚至刑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市場份額。
5.通過訴訟促進合作有時候權利人要求涉嫌侵權人停止侵權或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不是真正要求其停止使用權利人的知識產權,而是以此為平臺,促使對方與權利人進行協商或者調解,然後雙方達成合作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