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中國駐韓國歷任大使:
大使姓名: 任期
張庭延 (1992.09—1998.08)
武大偉 (1998.09—2001.07)
李濱 (2001.10—2005.08)
寧賦魁 (2005.09—2008.10)
程永華 (2008.10—2010.02)
張鑫森 (2010.03—2013.12)
邱國洪 (2014.02— )
二、中華人民***和國駐大韓民國大使館部門業務:
1、政治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①落實兩國政府間協議和***識,推動兩國合作夥伴關系全面向前發展。
②聯系和協商兩國領導人互訪事宜,協調和協助接待工作。
③促進兩國政府、議會、政黨、學術和社會友好團體的交流與合作。
④辦理兩國間的有關接洽、協調、磋商和交涉事宜。
⑤處理國際和地區組織及多邊合作事務。
⑥介紹和宣傳中國的發展情況,增進中韓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⑦推動兩國新聞媒體之間的交流與合作,負責辦理新聞采訪,記者赴華常駐和短期采訪事務。
⑧建設和管理使館網頁。發布使館消息、評論。
2、經濟商務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促進中國與韓國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不斷發展兩國貿易、雙向投資和經濟技術合作關系。根據授權,代表中國政府和有關部門與韓國政府和有關部門進行聯系交涉,與韓國政府有關部門或機構商簽並履行政府間經濟貿易協議,組織和協調中國政府部門和企事業單位在韓國的各項經濟貿易工作,向韓國政府有關部門及兩國企業提供進出口、雙向投資、研修生咨詢服務等。
3、武官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①與駐在國軍方保持聯絡與溝通,推動兩國軍事關系發展。
②協商聯系兩軍互訪事宜,協調和協助接待工作。
③促進兩國軍方有關單位和部門之間的交流與合作。
④宣介中國國防政策和軍隊發展建設情況,促進兩軍了解與友誼。
4、領事部業務範圍:
①頒發簽證、護照、旅行證、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進入許可及簽註。
②辦理公證、認證。
③華僑事務。
④領事保護。
5、科技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①促進政府間科技合作項目的制定、落實和執行。
②幫助和推動兩國對口專業部門間開展科技合作和交流。
③協助和促進兩國民間開展科技合作與交流。
④推動兩國產業合作。
⑤發展和保持同韓國的科學、經濟、技術部門,政府機構和研究所、開發中心、公司、企業、大專院校等的密切聯系。
⑥促進兩國科技主管部門高層領導互訪,加強兩國科技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⑦介紹中國科技、經濟發展情況、宣傳中國的改革開放形勢及經濟建設和科技創新取得的成就。
6、文化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①積極促進兩國文化主管部門高層領導和文化名人之間的互訪,努力增進和加強兩國文化部門之間的友好關系。
②為中韓兩國文化委員會定期會議及制定中韓兩國年度文化交流計劃準備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③積極引進駐在國的優秀藝術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④積極向駐在國推出我國的優秀文化成果和先進文化產業成就。
⑤促進韓國國民對中國文化的了解。
⑥努力解決中韓兩國文化交流中出現的問題,使中韓兩國文化交流沿正常軌道發展。
⑦努力了解韓國文化政策的變化和對外文化交流的現狀。
⑧負責中韓雙方在文化藝術、文物、出版、體育、衛生保健、宗教、廣播電視、青少年、社會科學等方面的交流。
7、教育處工作職責和業務範圍:
①中國與韓國政府及民間的教育交流與合作以及與教育有關的事宜。
②對在韓國留學的國家公派、單位公派和自費留學人員以及在韓國從事教學科研活動的教師進行管理和提供服務,為關心赴華留學的機關、團體和個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對曾在中國學習過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