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名優高新產品申報條件
1.凡在廣東省註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品和起核心支撐作用的技術,均屬於“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範圍。
2.申報產品必須是近5年研發並在近3年銷售的產品。
3.申報產品具有創新性,擁有I類知識產權,產權歸屬清晰。
4.產品及其生產工藝應當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
4.當年申報產品數量不得超過三個。
廣東省高新技術名優產品的評選主要從技術水平、知識產權、市場影響力、環境保護、產品榮譽五個指標進行評價。所有指標均采用整數打分,滿分100,擇優錄取。
廣東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項目的意義
1.促進產業升級,鼓勵和引導企業加大科技創新投入,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水平,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
2、提高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的技術水平和創新能力,增強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幫助企業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3.推動高新技術產品的市場,為企業提供展示和推廣產品的平臺,促進高新技術產品在市場上的銷售和推廣,提高市場占有率。
4、支持知識產權保護,評選高新技術產品是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和支持,鼓勵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知識產權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