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桐廬法院案件05176

桐廬法院案件05176

法院在審理過程中,發現檢察院漏罪不起訴,可以建議檢察院補充或者變更起訴。檢察院不同意的,法院根據檢察院起訴的犯罪事實審理判決。

最高法解釋第178條規定:“人民法院在審判中發現新的事實,可能影響定罪的,應當建議人民檢察院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