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用法 - 微型企業的定義

微型企業的定義

2011年7月,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中小企業分類標準規定》,首次將微型企業納入企業分類標準。

1.按照這個標準,微型企業就是農林牧漁業營業收入在50萬元以下的企業;

2、工業從業人員不足20人或營業收入不足300萬元的為微型企業;

3、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從業人員10以下或營業收入50萬元以下為微型企業;

4、房地產業務收入654.38+000萬元或總資產2000萬元的為微型企業。

微型企業在國外被命名為“微商”。其中大部分員工人數少於10人,甚至少於3人。他們可能沒有辦公室,只是在家工作,而且他們可以用相對較少的初始投資快速開始工作。就像淘寶大部分賣家壹樣,壹些賣軟貨的企業,比如咨詢或者服務業,也是小企業。

擴展數據:

微型企業的組織規模

歐盟委員會根據人員規模將歐洲企業分為五類。前三類可以歸為微型小企業,即第壹類是沒有員工的企業;第二類是“極小企業”,1-9個員工;第三類是“小企業”,10-49從業人員。

而我國2003年6月5438+10月頒布的中小企業新標準與國外不同。比如建築業600人以下的企業,或者產值不到3000萬或者資產不到4000萬的企業就是小企業,而歐盟250人以上的企業就是大企業。

從2000年開始,基本沒有企業辦社會的現象。每壹個大單位、大企業的周圍,必然會有無數個形形色色的小企業,為員工及其家庭、子女提供全面的配套服務。在被包圍的單位中,累積的雇員人數往往多於正常的雇員人數。統計數據也證明,他們也是勞動力的大雇主。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微型企業